曹县人民法院孙老家法庭

曹县人民法院孙老家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曹县人民法院孙老家法庭
详细地址:林后庄青路孙老家派出所东南侧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02573957[www.Law64.net]。
  
┝ 曹县人民法院孙老家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770831974(姜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 相关知识
  取消的货币补偿奖励规定是怎样的?1、货币化补贴政府批准实施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在既定期限内按照政府安置政策所规定的面积签订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的,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货币化补贴。2、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根据自愿原则,对房地产开.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3.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4.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5.开发商故意隐.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依据是什么?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依据是公安机关侦查所掌握的证据,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要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审查起诉的工.

  疫情期间逾期会催收吗?疫情期间贷款催收怎么办?疫情影响确实造成一些没有工作的人失去收入无法还款,但这是不是不可抗力成为焦点。由于疫情影响,一些人没有上班或者无法上班,确实会导致没有经济来源,从而客观上导致还款出现困难,这是客观事实。一些人认为这是不可抗力,但.

  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费多少?一、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费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上海企业拆迁能赔多少钱一亩企业拆迁是政府对城市土地利用重新规划导致的结果,企业拆迁虽然是城市发展进程快速的一种体现,但是同时也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停产停业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政府会给予企业相应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上.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民法总则一出台,就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这是由于民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民法总则中增添的新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民法总则对监护权和监护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由于监护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常见的。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介绍民法总则.

  五五责任事故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什么?(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二)通知劳动者.

  一、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二)婚姻因配偶.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一般的办他项权证是需要费用的。办理他项权利证的费用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而是按房屋类型收取,商业收550元,住宅是80元。他项权利证具有唯一性,防止了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再次被买卖或者抵押,限制买卖实际上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二、办理他项权证费.

>>>更多法律知识

菏泽律师:

13770831974(姜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