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法院石板法庭

高州市人民法院石板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高州市人民法院石板法庭
详细地址: 石板镇人民路石板派出所西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16500148
  
┝ 高州市人民法院石板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47094815(吕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 相关知识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哪些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1、婚纱结婚当天是每个姑娘人生中最美的一天,选择一款好的婚纱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时间比较短或者经济不太充裕可以选择租赁婚纱,如果婚期还长时间可以定制一款专属自己的婚纱,婚礼过后一生珍藏。2、婚鞋这是十分重要的东西了在结婚当天来说,我们只能穿.

  申请强制征地程序的程序是什么?近年来,征地已经不是一个罕见的词语了,为了国家公共建设需要,国家一般会征用部分群众的土地,然而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遇到强烈不肯接受被征地条款的群众,国家就会采取强制征地程序进行进行征地。那么,申请强制征地程序的程序是什么?我们.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二、哪些人需要提前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
  在大多数体力劳动中,特别是用手较多的工作中,工人很容易受到伤害。当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而工伤索赔一直都很容易引发纠纷。这些都有具体的法律适用条件的,需要更准确地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专业法规。下面由我们为你详细解答吧。一、工伤申请.
·跟下家公司签订好劳动合同后办理离职手续跳槽,需不需要给原公司赔偿?
  有些准备跳槽的员工,为了尽快跟下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还没跟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就开始签新的劳动合同,属于不辞而别,要因此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中因为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的包括如下:  1、公司招聘.
  销售假药罪刑事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一、销售假药罪刑事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

  说到伤害,一般都是对公民人身造成的。而在交通事故中,即使造成的是轻微伤害,也是会给伤者带来不利影响的,这种情况下统一同样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轻微伤害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下文中我们带来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轻微伤害交通事故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条件包括了哪些《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企业的破产制度一定有三种,分别是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这三种制度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他们的优势与劣势也是不同的。企业破产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不是宣布破产就可以完成的,还要进行后续的归整工作。那么破产清.
>>>更多法律知识

茂名律师:

13147094815(吕律师)  18567906376(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