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法庭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法庭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高原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147094815(魏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 相关知识
  无论是春夏秋冬,大风都会如约而至,只是不同季节大风来的频率不同而已。这些风大都风力强劲。每当大风来了之后都会看到各种奇怪的东西在空气中飘荡着,一旦风力支撑不住,这些物体就会降落,给人民造成严重损害。下面我们就要告诉您如何在大风天气防止高空坠物,希望能帮您避免损.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保证金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

  我们在诉讼活动中,可能会因证据的不充足,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确认某些特定证据的真实性,如某一份文件是否是本人亲自签字的还是别人伪造的,这些影响着案件的发展。但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签字及手印的鉴别程序吧。一、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工作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外,劳动者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主动要求签署劳动合同。明确自己的薪资、工作地点和职责。那么,货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区分?详情参考下文。一、货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区.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都会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借款合同违约金条款有效吗?如果是有效的,那么应该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违约金?这对于借贷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以更好地维护您自.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的规定是什么?国家的森林资源是非常有限而不能够被公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随意破坏的,所以只要有公民对林业进行了违法的活动就会被有关的行政机关予以严厉的处罚,但是在公民不服的情况下制作合法的案件文书才是最有理有据的。那么,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

  涉黄一般被拘留在看守所,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

  于中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而后者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那么,根据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理论,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存在违.

  专利权的人的权利包括了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其实,上市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但是能够达到上市的要求才可以。可能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并不了解公司上市的具体事宜。由于公司上市以后,就可以合理的让您购买自己的股权,很多人都觉得,这也是要自己出钱的一种做法,不免会有这样一.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更多法律知识

深圳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