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

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
详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月形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67830319
  
┝ 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516500148(罗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 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哪些?
  法律为公民的生活提供了一片和平的乐土。在一些具体的案件当中,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刑事诉讼法的辩护种类分为多种,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哪些自行辩护.
  1、打麻将输的钱可以不还吗?(1)“麻将赌博”输的钱可以不还,但需追究责任。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额,则属于赌博行为。这时,债主所享有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欠下的赌债,如果已经交付了一定的金额,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请求对方把这部分钱要回来。虽然可以不还债.

  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告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

  刑法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最新兄弟建房协议书范本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因此,每一个集体成员有权获得一块宅基地用来建房居住。有的家庭人口很多,亲属之间就会合作建房。但即便是亲属之间合作建房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需要签订建房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兄弟建房协议书的范本参考。建.
  复婚后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

  一、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决定拘留吗?审查起诉阶段不会作出拘留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会作出逮捕的决定,而不是拘留的决定,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即便是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也不会是拘留,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如果你们是决定买车的人,一定要记得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您害怕发生意外的话还可以投保商业保险,因为每个人都不能够保证自己不会遇到事故,交通事故的眼中程度也分很多种的,关于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很多人不知道,让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利义务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而公司法中针对股份转让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许多夫妻由于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是一方具有家庭暴力倾向等多种原因而离婚。其中,协商离婚是比较容易处理的简单案件,而其他方式的离婚多多少少都会引起双方长时间的争议。离婚后若双方育有小孩,还牵扯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么,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离婚后女方给.

  离婚什么条件得到孩子抚养权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79万标的诉讼费要多少?一、79万标的诉讼费要多少?79万标的诉讼费要1170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的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

>>>更多法律知识

安庆律师:

18516500148(罗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