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法庭

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法庭
详细地址:X040无为市财政局牛埠镇财政所西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55028395


  
┝ 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 相关知识
·无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问题时很多人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是数据显示如今我国的离婚率在逐年上升并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就意味离婚的问题还是会出现更多,主要的离婚纠纷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依法处理,那无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区别很多人搞不清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区别,在买房时稀里糊涂就交了款签了字,回头一测量,发觉房屋和想象中的面积不符,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找开发商时,对方却有你白纸黑字的签名,只能不了了之。与其搞得如此不愉快,不如提前做好功课,搞清楚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

  一、一般来说醉驾能保住驾照吗?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个人车辆的,对驾驶人吊销驾照五年,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对驾驶人吊销驾照十年,如果在醉驾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则对驾驶人终生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

  一、期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

·打死人赔钱后要交罚金吗?
  一、打死人赔钱后要交罚金吗?1、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一般在经济犯罪案件里才会并处或者单处,像打架打死人这一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几乎不会判处罚金(拐卖妇女等罪除外)。2、要注意,对受害人的赔偿不等同于罚金,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工作未满一年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职工支付所谓的医疗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双方对账,如双方签字确认,则是债务双方对债务的正式确认,中断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未确认,也能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也中断。二、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更多法律知识

芜湖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