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浦南法庭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浦南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浦南法庭
详细地址:新宾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16500148

[www.Law64.net]。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浦南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868876507(赵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 相关知识
  合同法51条第1款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法》51条的规定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该条款对面合同履行中私自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进行了规定,避免了合同中的相关矛盾和纠纷。二、《合同法》的其它规定第五十二条.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

  诈骗20多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可以申请专利权吗?一、公司可以申请专利权吗?只要是属于公司自己的专利就可以依法的进行申请;申请专利流程:第一,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在我国,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这三种,不同的产品要选择相对应的专利类型,选错可能会被驳回.

  一、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样本怎样写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样本首先要写刑事授权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较大的构成犯罪。那我国《刑法》中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在难过地遭遇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收到一份对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都很重要的一份文件,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判的情况,这时候当事人心里就很着急了,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不合理,可以拒收吗1、交.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一、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1、最少是三年。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法律知识

松江区律师:

18868876507(赵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