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法院

安居区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安居区法院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

简介: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成立于 年 月,下辖安居、西眉、东禅、白马、横山、拦江、三家个基层人民法庭。年平均审、执结各类案件 余件。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人,研究生 人,本科生 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 %,具备审判职称 人。。
  
┝ 安居区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678251150(罗律师)  13086381658(王律师)  

┝ 相关知识
  小微企业需要申请吗原来以前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用事先报批了,只要事后备案即可。小微企业需要申请吗小微企业的划分国家工信部有一个具体标准,不需要申请。工信部文件为:《工业和.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要彩礼怎么办?(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1、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

  一、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三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全款房加名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

  去杀人结果人没死,这就是通常理解的杀人未遂。那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故意杀人未遂没能致使他人死亡,结果较故意杀人既遂为轻,量刑也不应与故意杀人既遂相同,那故意杀人未遂的如何量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刑法第.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它只是一份合同,抚养人履行抚养义务,而被抚养人的财产则由抚养人继承。如今有很多的人都签订这样的协议,无论是城市中人,还是农村人。签订过这个协议很多的人都考虑一个问题,就是遗赠扶养协议能不能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怎么.
  一、被索贿对象是否明知是行贿?不一定明知是行贿,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一、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如果消费者能证明自己买到是假货,那么工商部门就能做出相应的处理。买到假货第一步是先去质检局做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后再去工商部门要求处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

  9级伤残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什么九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

  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1、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
>>>更多法律知识

遂宁律师:

13678251150(罗律师)  13086381658(王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