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潢川县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河南省潢川县草湖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56084778

[www.Law64.net]。
  
┝ 潢川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770831974(姜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 相关知识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规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

  普通人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需要给当事人道歉,也需要给一定的赔偿。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

  土地使用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一、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一般来讲,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当然也不能凭自己的劳动收入来获得房产。那么他们能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呢?《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

  服刑罪犯保外就医是否计入刑期根据我国修订的《刑诉法》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身患严重疾病,经批准可以保外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

  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一、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有限制性?受赠人确认遗嘱继承时效是有限制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

·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等级虽然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但是也是需要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这个行业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伤等级规范来确定自己工伤的严重程度,以便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方面的沟通。那么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伤残等级)/10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是按伤.

  属于派遣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

>>>更多法律知识

信阳律师:

13770831974(姜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