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河南省陕县陕州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501560386(朱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 相关知识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制定了公司法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在我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就有股东会,而股东会的权利一般都是非常大,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着导向作用,只对股东会的权利有着严格的说明,那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

  一、法院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刑时的一个参考而已。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1、超过交强险的车主,驾驶员连带赔偿伤者,如果车辆有商业保险,最终这部分钱也是保险公司出;2、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3、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钱怎么办一、如果欠钱一直不还钱怎么办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农民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也正在积极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面对工资拖欠情况,要保持冷静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两大类,像农村的耕地,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等就属于集体土地。政府在搞开发的时候,难免征用到土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在我国土地管理法里面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的综合地价确定,下面我们就.
·离婚判决书效力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吗,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一、离婚判决书效力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吗1、离婚判决书效力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做出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做出规定有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回避的对象是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的人员的,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有权利利用口头或者是书面的申请方式来要求他们进行回避,具体的决策的权利由法院来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

  并处罚金中的罚金是怎么计算的数额的确定:1、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2、刑法虽然对其最高数额一般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数额则有所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

  口头遗嘱的适用情形有哪些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

  我们都知道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审二审程序主要是为了保证当事人诉权的重要性,体现出我国司法的严肃性的同时的人性化的方面,关于审理的程序问题也是有严格规定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审理二审的审理分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方式.

>>>更多法律知识

三门峡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