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
电话:0514-87890227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036231135
邗江法院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此次培训共计两天,培训内容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实务,邗江法院刑庭庭长韩天龙、民三庭庭长徐小年、民一庭副庭长张广才、民二庭庭长过学琴、行政庭庭长孙安敬,依次分别就“刑事审判实务及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作用”、“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审判实务”、“民事案件中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审判实务”、“商事案件审理中的主要裁判方法”、“行政诉讼之基本问题”等专题进行了系统授课讲解。各位授课老师精心备课、生动讲解,参训人民陪审员认真听讲,踊跃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www.Law64.net]。。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5052927793(夏律师)

┝ 相关知识: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汽车在我国现在是比较普及,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人们的代步工具是自行车,但是现在汽车是非常受到人们的欢迎,有的时候汽车需要转让的话需要签订汽车转让合同,那么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
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要退回吗?诉讼费的金额和缴纳标准有一套详尽的细则规定,在上诉中也可以作为一个诉讼要求,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案,那么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是否会退回呢?的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一、什么情形属于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怎样的?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当事人是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给别人。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成立后,生效时间为遗嘱人死亡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
·借钱后找不到人能法院起诉吗
可以的,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哪些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
合同的订立形式具体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
监护人可以变更吗?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以下四种情形监护人可以进行变更。(一)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等。(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对未成年人.
一、运输毒品判刑十一年多久出来?运输毒品判刑十一年一般要等到服刑完毕之后才可以出来,除非服刑期间有获得减刑,这样的话可以提前假释,但服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牵扯到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可是关于《民法典》中离婚财产的分配规定,也许很多人还不清楚,下文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法律对离婚财产的分配规定婚姻关.
·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最重要的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利是相互制约的,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每一个部门行使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公安机关仅仅是负责侦办刑事案件的,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直接起诉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当中就涉及到案件的移送。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
>>>更多法律知识
扬州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15052927793(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