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最高法院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一些比较常见的罪名,为了更有利于审判,往往最高法、最高检都是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挪用公款罪,其实也是有司法解释规定。那么最高法院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有怎样的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但是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对贪污贿赂犯罪制定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其中就涉及到了挪用公款罪数额、情节犯罪的内容。要是想了解的话可以上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

·讨债技巧—美人计催款兵法
      常言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商战中,在催款活动中可以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投其所好,以小利贿之,以美色诱之,从而获取信任,收回欠款,实现债权,达到保护大宗财物免遭损失的目的。  从“美从计”据以生效的基础--人类的爱美之心出发,利用健康、有益的“美”为经济工作服务,已经被实践所肯定。经济美学作为......


·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现在大部分公司白领都有一张或多张信用卡,信用卡的普及的确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可是对于初次办理信用卡的朋友来说,可能不了解信用卡还款日等知识,那么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一、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公司担保,所以也不必担心风险。虽然从字面上看企业债信用比国债低但其利率不一定比国债高,有些企业债,例如可转债,年利率只有0.8%,跟活期存款利率差不多。企业债是成......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年......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我们知道,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经常会听到受害......



·南京股权律师
    南京股权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合同、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流......



·竞业禁止包括哪些种类
      竞业禁止协议不能因合同自由而限制处于劣势地位一方从事合法竞争的自由,要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与商业惯例、商业道德一并考虑,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对义务人的利益予以关注,同时兼顾公共利益。那么竞业禁止包括哪些种类呢,而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又是什么......


·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人们在选购房屋时,需要知道哪些房屋可以购买,哪些房屋不能购买。否则,一旦购买到法律规定但不能购买的房屋,将会导致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二手房买卖亦不例外。那么现实中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后减持和并购退出。...


·劳动纠纷要在什么时候举报投诉?
      首先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劳动纠纷: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的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如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3、用人单位违反......


·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需要重新办理吗?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同于西方,我国采用的是土地国有制和集所有制体,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当事人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取得。申请人一旦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意味着可以永久的使用,答案当然不是,每一中土地类型的使用期限是不相同的,当我们的产......


·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船只、汽车的交通运输安全和不特定多数旅客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船......


·拆房政策2023是怎样的?
      拆房政策是怎样的?在农村发展、城镇一体化建设中,征用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基于此,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下面我们将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最高法院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没有劳动合同,口头谈好上班。口头跟老板说好提前离职,公司扣当月工资20%合法吗?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感情不合想离婚,女方不离
·说退押金但是迟迟没有退,他们门市的经理说退
·我想去探视不知怎个手续
·有人知道我的身份证和我的一些资料 我还不认识他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热门城市

·云浮律师
·
荣昌区律师
·
许昌律师
·
广东律师
·
福建律师
·
怒江律师
·
上饶律师
·
杭州律师
·
乐山律师
·
朔州律师
·
泉州律师
·
淮安律师
·
松原律师
·
邯郸律师
·
贺州律师
·
湖南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