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由于私自使用他人已注册的专利营利的,在被发现之后就要面临着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并对这样的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为了救济自己受损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那么,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呢?
  
  一、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申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5)认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执法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申请执法信息公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应公开而不公开或逾期不答复的;
  
  (6)认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机关
  
  1.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1)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复议请求的,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专利行政委托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委托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被撤销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1)接收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向有关部门及人员调查取证,调阅有关文档和资料;
  
  (3)审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4)如果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申请复议的同时,对该执法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审查申请的,由办案处(科)室对该申请进行处理或转送;
  
  (5)对下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7)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事项;
  
  (8)按照职责权限,督促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进行受理,以及督促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以及下级行政复议机关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10)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综上所述,行政相对人对不当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行政机关的侵犯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的现象表示不服的。
  
  ...

·怎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
      怎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遇到商标侵权事件,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而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是哪个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关于商标侵权诉讼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


·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
      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专利转让通常是指就授予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此时需要到专利局办理相应的转让登记手续,同时当事人也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一、专利转让的材料要哪些社会生活中,一个好的专利发明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但是您可能对专利权......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按照您的理解,一般是发明该东西的人才会提出专利申请,但实践中也会存在由非专利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那么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常见的非专利发明人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是指有资格申请他人的专利发明......


·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1、收集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2、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检验侵权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成立条件,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以及侵权嫌疑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了贵司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3、在认真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


·离婚诉讼的律师代理费如何计算
      有的人在离婚的过程中,为了可以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同时也减少相应的麻烦,而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那么离婚诉讼的律师代理费如何计算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


·矿产资源压覆纠纷中证据的认定
      一是矿业权行政审批登记有关资料。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文件,矿业权价款(出让收益)处置凭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等。二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有关材料www.njLawyer.cn。建......


·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夫妻长时间分居两地的,这肯定不利于夫妻感情的交流,时间一长还会导致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要是分居属于离婚的理由,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官就要准予夫妻离婚。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方面的知识。一、分居是离婚的......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大竹县律师发表的交通事故一审代理词
      郭XX诉郝XX、郝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代......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在广东省珠海市梅溪,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公安城......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


·哪个行政部门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www.njLawyer.cn。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


·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犯罪的量刑中都有比较轻的量刑幅度,因此要是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同时,其实获得缓刑也是很有可能的。那要是犯受贿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正常情况下,借条是不可能永久有效的,所以遇到借款纠纷应该要及时处理。具体到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上的话,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当遇到借款纠纷时,当事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才能有效的维权。那么具体来讲,借条诉讼......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


·共同犯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
      谅解书是起诉方和被告之间协商达成谅解的书面证明,约定对被告人所犯的部分刑事责任不追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谅解书的好处,但是法院在对案件审理时,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被告人刑期的依据。那么共同犯罪谅解书在形式案件起到的作用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是讼讼代理人,请问民事再审立案需用那些材料?可否邮寄到法院
·造成周边损失,怎么赔偿?
·店铺衣服被盗。有监控视频。没消费联系方式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
·王律师您好!质询一下律师:我的用人单位在浙江湖州,因工作出差
·轻伤量刑,请问如果鉴定是轻伤最低判多久
·律师你好,朋友借我钱不还
·我奶奶车祸赔偿金的分配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热门城市

·徐汇区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潍坊律师
·
丽水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太原律师
·
玉树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
金昌律师
·
吉林律师
·
龙岩律师
·
江西律师
·
忠县律师
·
安徽律师
·
衡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