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手续费是多少?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手续费是多少?房产永远是婚姻破裂的离婚家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在离婚期间,解决房子的问题必须要做的一个流程就是进行房产公证。公证并不是无偿的,他是国家规定的一项有偿的证明行为。那么,我们就以山东省为例,和您探讨一下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手续费是多少?
   一、山东省公证收费标准: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 (标的额-50万)×0.25%元;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 (标的额-500万)×0.2%元;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 (标的额-1000万)×0.15%元;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37750 (标的额-2000万)×0.1%元;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67750 (标的额-5000万)×0.05%元;一亿元以上的:92750 (标的额-1亿)×0.01%元;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二万元以下的:收取1%;二万元至五万元的:200 (标的额-2万)×0.8%元;五万元至十万元的:440 (标的额-5万)×0.6%元;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740 (标的额-10万)×0.5%元;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2740 (标的额-50万)×0.4%元;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4740 (标的额-100万)×0.3%元;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的:7740 (标的额-200万)×0.2%元;三百万元至四百万元的:9740 (标的额-300万)×0.1%元;四百万元以上的:1074 (标的额-400万)×0.05%元;
  2、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
   二、离婚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上面注明该房产分割细则)。
  2、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3、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去咨询办理离异房产析产公证手续。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手续费跟我国其他地区大环境下的差别的要求并不大,不过不同地区参照具体的生活水平也会有一定的差别。当然,不同的证明材料公证所收取的费用也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如果还有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上面提供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咨询和分析。
  
  
  ...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买方一起办了过户手续,但有的时候逾期过户也是会出现在买方身上。那么二手房买方逾期过户有什么风险?如果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下文就将给出具体的答案。一、二手房逾期过户有哪些风险?(一)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可判给孩子吗?
      您都知道的是,离婚需要将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不同情况的财产的分割情况是不一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主要其实就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可判给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可判给孩子吗?离婚房产可以归孩子所有。父......


·买房必须查看的证件有哪些
      购房陷阱防不胜防,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那究竟当事人买房必须查看的证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房必须查看的证件有哪些(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现在我们国家为了使国家经济发展更上一个台阶,正在大力推行企业改制。而在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很多企业职工对单位房屋产权登记和职工住宿分配的问题很关注。那么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的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一、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
      您都明白的事,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凭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


·南京的工商农业发展
      国际交流  南京已与日本名古屋市、美国圣路易斯市、意大利佛罗伦萨市、荷兰埃因候温市、德国莱比锡市、加拿大伦敦市等12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韩国及欧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十......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你。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你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
      很多时候小孩都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就要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免除对他们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您知道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


·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外遇或者小三的时候,女方作为受害者,如果不接受男方的道歉,可以提出离婚。对于男方拒绝离婚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徐州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0516-85805776地址......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



·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的纠纷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存在问题:  1、补偿范围窄、标准低。拆迁补偿价与市场价格相去甚远,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方式设定不科学、功能性补偿缺失。  2、拆迁政策不够透明。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相关政策和补偿......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怎么进行赔偿?关于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姓名权作为一种人格权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您知道实践中常见的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侵犯姓名权有哪......


·公司招聘的入职方式有哪些?
      学校和社会是两个天然的培训场,一个培养专业知识,一个培养社会实践。现在,很多公司和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也有许多的入职方式。不了解的人就很容易错过而失去机会。那么,公司招人的入职方式有哪些?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1、社会招聘......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开除,其实......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手续费是多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跟网友断了联系了,他犯事,被抓进拘留所里了,但是一直以明信片
·保安公司,规点到7点上早上不到六点起床让打扫宿舍卫生,60集合上车到达工作地方6
·他说的这个有可能告成吗?
·南京发生工伤赔偿,怎么办?
·疑难劳动争议,如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民事借貸糾紛
·煤火费,你好,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让他还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沙坪坝区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萍乡律师
·
忻州律师
·
璧山区律师
·
焦作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四川律师
·
德阳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广州律师
·
湘潭律师
·
文昌律师
·
石景山区律师
·
晋中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