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帮助,赔偿标准由于各类客观条件的改变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那么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
  
  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在部分标准上有所改动,更加细化贴近生活,加大了法律时效性,与此同时,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情况规划也更加明确,也采用了停工留薪等相关辅助福利措施。
  
  ...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相信您都知道,在从学校毕业进入社会之后,可能我们个人的档案就需要进入当地的人才市场或者所在用人单位。但也只有具有档案保管资格的单位才能接收劳动者的档案,同时我国也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到底为什么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


·非法用工伤亡怎么赔偿
      虽然国家一直在打击非法用工,但仍有一些无良单位暗地里进行非法用工。而在这样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伤亡的也比较多。那要是单位非法用工伤亡怎么赔偿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多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非法用工伤亡怎么赔偿(一)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一、投标取得合同......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工程质量保质期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中还可以细分出装饰装修行业工程质量保质期、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等方面。在两种保质期中细分,还可以分出基础设施的保质期、防水工程的保质期和供暖供冷系统保质期等等,其年限都不尽相同,下面让我们带您来梳理一下。一、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样本有哪些?
      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事实劳动关系您肯定就不知道了,其实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一般来说当就业者有劳动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才能够得到保护的时候,就要证明劳动关系,就是我们前面说的事实劳动关系。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样本的相关知识。一、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样本有哪......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一)《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定1、成立即生效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理解与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包括了审批......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分割通常是房归个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要去
      您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要去醉驾,因此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醉驾一直都是我国重点打击的行为,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醉驾之后的处罚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处理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道路交......



·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功辩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说起来就很拗口,该罪名是《刑......



·南京工伤认定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为公司、职工提供专业、精准、一站式的劳动法律服务......



·现在买房子其实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全款,作为购房者即使自己不足
      现在买房子其实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全款,作为购房者即使自己不足,在承担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其实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而此时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房,自然流程上面也与全款买房不同。那到底买房子分期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当事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协议书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要是出现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根......


·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一、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是什么?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有效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在建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建筑的组成部分是非常多的。建筑工程的主体框架有着严格的质量把关,同样,对于其他的分项建筑和子建筑也一样要进行质量验收。一般工程上的其他子建筑、例如供暖建筑、供电建筑这些,都称之为隐蔽工程。对......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家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经营的原因都少不了存在房屋出租的这样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房屋再进行出租的时候,都会签订的有相应的租房合同,租房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保障依据,切实的维护好了双方的利益。我们在下文当中将为您介......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权转让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新股东也因此获得公司的股权,公司如果有盈利,新股东也会获得收益,达到公司与股东的双盈。公司转让股权的行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那么,公司股权转让所......


·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或者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很多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了解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那么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职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执行难,难以索回违约金和定金
·老公在外面养了小三,以成实事,我想知道怎样去解决最好,我需要
·工亡,我爸在单位组织的旅游中脑溢血身亡
·我女儿今年读初三,在外面结识了好多的没读书的女孩,变的会发狂
·装修单位拿着装修款拖延施工时间,让退做不出来的款项又不退,还
·女工退休年龄问题,我是下岗工人
·我读的是私立学校 然后现在我不想读 我交的是一的学费 现在他能退给我钱吗
·2015底在XX贷了8000元现金,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热门城市

·马鞍山律师
·
凉山律师
·
通化律师
·
长春律师
·
潮州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泰州律师
·
周口律师
·
商丘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九江律师
·
赣州律师
·
上饶律师
·
台州律师
·
晋中律师
·
甘南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