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在土地改革的时候分到了自己的土地,也就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权限,这个很多人可能不清楚,那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
  
  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
  
  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土地使用权听到比较多的就是农村地区,因为农民拥有的土地相对城市居住的人要多,一般在城市中都是购买楼房,房产证是所有人知道的,土地使用年限比较长,但是是有时间的年限,到期之后都会进行自动续期。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什么是电力建设电力设施是指变电站、开关站、电缆头场地、......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融资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目的在于扩大经营管理的范围。房地产企业在确定市场需求以及了解自身特点后,会做出是否融资以及通何种方式融资的决定。就目前市场上来说,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1、内......


·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什么?您都知道的是,各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条例都是不一样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老百姓对于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并不熟知。但是另一方面,征地补偿却又涉及老百姓的最大利益。因此,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二、分居离婚的条件(一)必须......


·离婚官司的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很多夫妻生活不下去了就会在法院起诉申请离婚,而所有的离婚官司中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不外乎就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哪些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配的,有的房子购买情况不同也会成为讨论重点,那么离婚官司的财产分割法律上又有哪些规定呢......


·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形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后,另一方需要给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时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形不支付抚养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那么您是否知道起诉支付抚养费怎......


·什么是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一)相同点。(1)不论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2)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都可以由债权人启动......



·徐晨光律师走进台儿庄市民中心开展法治宣讲
      近日,徐晨光律师走进台儿庄市民中心为区医保局干部职......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浦口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我国的人口众多,可以说儿童占到相当多的一部分,而儿童可以说是我国的基础,也是我国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应该是在学堂里学习,而不是在工地或着其他地方工作,使用童工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对与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请听我分析给你听。一、什么是童工已满......


·用人单位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办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实行一定的竞业禁止,但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因而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能是本单位中......


·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不按时......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
      夫妻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分割,肯定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财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离婚以后,为了不使财产得到损失,很多人甚至会对财产进行转移。所以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财产最好还是要进行一下证明,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处罚
      组织卖淫罪的设立是为了纠正社会不良风气,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但是在实践中,组织卖淫的现象还是有很多,而且很多人对组织卖淫罪的主体构成不了解,那么,我们在下文解答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具使用的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大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是受害者一可能会是施害者。那么,我们该如何来确定自己是负主要责任,还是要负全责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分居两年了,感情破裂了,现在离婚,对方不同意,也不出面
·我叫何xx,女,36岁。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村,是20
·你好干活的工程款不好要咋办啊san
·农民工工资(紧急!谢谢!)
·我女儿的手在家被他同学一推,手骨折了,我想咨询该怎么办
·私人修的房屋能分户办证吗
·原告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怎么起诉
·可以讨还定金吗,如果酒店订了桌子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热门城市

·阿拉尔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宜春律师
·
枣庄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林芝律师
·
西双版纳律师
·
安康律师
·
美加北美律师
·
铁岭律师
·
益阳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芜湖律师
·
湖北律师
·
烟台律师
·
山东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