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与整理了刑诉法特别程序具体内容的相关知识,请往下阅读。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进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六十八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教育矫治。  
  
  第二百六十九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七十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在法庭调查中,人民法院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教育改造条件进行了解。  
  
  第二百七十二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七十三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于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五条对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六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二百七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利害关系人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的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于不能认定是违法所得的,应当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第二百八十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对于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  
  
  四、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被申请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可以对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二百八十三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以上内容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刑诉法特别程序包含以上四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四项刑诉法特别程序应该特别处理,您在生活中应熟悉其具体法律规定。另外关于该四项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规定我们也为您一一详解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那具体来说怎么提起刑事附带......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担任刑事辩......


·组织网络赌博罪是什么?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公民成为网民,网上赌博也成为了赌博犯罪的心形式。很多人不知道网络赌博与一般赌博有什么区别,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到底组织网络赌博罪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


·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只要犯了罪,那么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这样的看法并不准确,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一定就是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理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讲解。一、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


·网络金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金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实施金融诈骗,是近几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在诈骗领域严厉打击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当中没有专门规定所谓的网络金融诈骗罪,并且通过网络的这一平台实施诈骗,也不过是因为网络世界相对虚拟,而且网络也已经渗入到生活当中的各行各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网络金融......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但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暂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许多城市还未开始实施房产税的征收。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已于开始征收房产税,但目前仅针对出租或企业拥有......


·伪证罪的辩护词
      1、伪证罪的辩护词控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有妨害作证罪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被告人黄某依法不构成犯罪,应当宣告无罪释放。具体的理由与事实分析如下:(1)、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不符合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依法不......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如果......



·北京律师谈公司内部借款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原告石某某系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



·兴化市看守所
    江苏省兴化市看守所位于泰州市兴化市兴泰公路南12公里刘陆村,俗......



·盗窃、侮辱尸体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是什么?在建筑落成之后,要经历验收过程,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包括哪些?身为一名合格的建筑设计师不仅要掌握设计知识,同时也要熟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规范,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建筑里的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下面......


·在我国离婚官司不应诉会怎样
      其实多数人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都是协商解决的,只有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当原告方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法院以后,法院如果决定要受理的话,就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原告和被告到庭审理婚姻关系。下面我们为您介......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所以为了能够减少在看守所中的时间,不少人常会问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什么情况能......


·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法有哪些?
      父母对自己的小孩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即使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的责任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的。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父母有一方拒付小孩的抚养费,则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他索要这笔费用。那么,小孩子抚......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合同风险的防范,所以会发生一些纠纷,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保证合同需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应该是信誉良好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那么......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我多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在看守所里总被人打,还吃不饱,这个事情该找谁去
·你好!栖霞区看守所家里人什么时间可以探视
·快递老板欠代收货款跑路,深圳AA老板欠代收货款逃跑!怎么经法律途径?总公司会负责
·你好问下我有一个没地的建设卡到了西藏这卡失效了能在西藏这边补办吗求
·张律师您好,我弟是个买菜的,有个小饭店每次买的菜,半年没付款
·被别人借钱,现在找人还钱,对方违约切拖欠
·老师打小孩方法吗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遂宁律师
·
阜阳律师
·
丹东律师
·
塔城律师
·
普陀区律师
·
永州律师
·
海东律师
·
辽源律师
·
淮南律师
·
赣州律师
·
云阳县律师
·
武汉律师
·
巴中律师
·
崇左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和平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