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本罪,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具备这一目的,不犯本罪。另外,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可能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可能触犯这一罪名。那么,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信用卡诈骗包含哪些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

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所谓“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消费、结算等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行为人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伪造的信用卡而使用,如果行为人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或者单纯伪造信用卡而没有使用的,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处理。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第三,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

使用涂改卡是不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涂改卡按照有关规定,当然归于无效,但涂改是在作废的真实信用卡上涂改有关信息的伪造行为,是信用卡绝对无效的原因。而作废信用卡是真实信用卡因为法定原因归于无效,并非自始无效。所以,使用涂改卡应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国际性规则,根据这项规则,信用卡的使用权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转借或转让。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就将与借用亲属、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为区别开来。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冒用的,应属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行为。

冒用信用卡不仅限于“持卡”冒用,也可以无卡冒用。如有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设置了信用卡网上帐户,信用卡用户可以进行电子商务并网上支付,网络金融结算系统为了保护用户信用卡信息的安全,给每一位用户的信用卡设置了特殊的密码,以防止信用卡信息被他人恶意窃取和使用。这种措施虽然增强了用户信用卡信息的保密性,但密码本身也可能被冒用或者被破译,行为人通过破解的密码,获得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而占有他人财产,本质是冒充他人身份的诈骗行为。因此,冒用用户密码进行网上信用卡支付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也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四)恶意透支

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可分为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恶意透支。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的行为。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由于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按照行为类型,又可分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和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恶意透支相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均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达到了犯罪程度,实践中以是否达到了司法解释的数额为标准。二者不但有量上的区别,而且还有质上的划分。

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利用信用卡诈骗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可能犯本罪;第二,犯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没有这一目的,同样不犯本罪;第三,本罪的行为方式由刑法明确规定,除了这些法定行为,其他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作案者家属的申请将其送来;二是办案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个人不正常,如无作案动机,审讯中言不对题等,而将其送来做鉴定。委托鉴定申请书中一般应包含以下内......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绑架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看到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有点儿疑惑,甚至不理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对财产犯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深入的探讨一下绑架罪是否属于财产犯罪的问题。一、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我国刑法第五章对侵犯财产罪做了详细的规定,涉及侵犯财产罪的规定共有十四条,主要内容有抢劫罪、盗窃罪......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判决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定罪,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以及申诉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趋发展,我国公民对法律意识和保护个人切身利益都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而导致公平的财产和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就为您介绍。一、非法获取公......


·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 单位能否构成盗窃罪
      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而《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主体无非就是自然人和单位,不过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会对犯罪主体作出一定的要求。对于盗窃罪来讲,这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那您知道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盗窃罪,是......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一......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1、定期寿......


·噪声污染行为的认定不以违法性为前提
      首先,《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损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该条并未将违反环境污染法规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其次,鉴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长期性、潜伏性和立法的滞后性,对于现实生活中难以预料的......



·上海市看守所大全:全部21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信息
      上海市看守所大全:全部21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信息汇总:上海市...监所管理总队(电话:021-58430022,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沪南公路1760号)1.上海市看守所地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021-28956312)2.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灵......


·山东省潍坊市及所有县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位置导航汇总
      潍坊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1、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街与和平南路路口向南100米路东见一小路东行100米路北/潍坊市看守所(公交站)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电话:0536-8911617/8902110山东省潍坊市......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公安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



·醉酒驾驶自行车是否构成醉驾?
      属于。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传销其实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传销都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而常见的构成组织传销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哪些行......


·最近幼儿园校车出车祸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最近幼儿园校车出车祸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了方便幼年儿童上下学方便,一般幼儿园或者校园都会配备有校车,从法律规范上看,其他机动车是有避让校车的规定的,这也是处于对保护幼年儿童的安全的考量。但是,由于校车司机的缘故,导致交通事故的现象是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超过30个人违法吗都是亲戚朋san
·这样的胜算离婚有多大,我想离婚
·辩别律师的真假方法
·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何查询原因?
·如何审批宅基地,您好,您好,如果你户口在本村,可以向当地乡级政
·我定的家具不想要了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你好律师,欠钱不还可以拘留吗?拘留出来后还可以起诉拘留吗
·肇事司机有后台,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告他有用么
·孟律师你好!打扰了!我和现任是分居五年了,也没有任何联系,也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合伙投资一个工程
·咨询学生意外伤害险
·有一个朋友欠了我5000块钱,现在那个身份证的号码和,他住的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民间借贷超过30个人违法吗都是亲戚朋san
·这样的胜算离婚有多大,我想离婚
·辩别律师的真假方法
·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何查询原因?
·如何审批宅基地,您好,您好,如果你户口在本村,可以向当地乡级政
·我定的家具不想要了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你好律师,欠钱不还可以拘留吗?拘留出来后还可以起诉拘留吗
·肇事司机有后台,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告他有用么
·孟律师你好!打扰了!我和现任是分居五年了,也没有任何联系,也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合伙投资一个工程
·咨询学生意外伤害险
·有一个朋友欠了我5000块钱,现在那个身份证的号码和,他住的

热门城市

·白城律师
·
福建律师
·
六安律师
·
贵州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烟台律师
·
潮州律师
·
日照律师
·
茂名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安庆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