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我国,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案件一般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诈骗这种活动,您肯定并不陌生,甚至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诈骗这样的犯罪活动,所以,诈骗还是比较猖狂的一种犯罪活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了一下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一、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是属于行为犯罪的。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二、诈骗罪的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诈骗确实酿成了一定的后果的话,那就确实是属于结果犯。并且吗,诈骗罪构成的话,行为人需要根绝自己诈骗的具体金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诈骗的犯罪手段比较多样,您最好还是多多加以小心。
  
  
  ...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私自拥有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是违反法律的,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性,本篇文章讲的就是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司法解释,本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使用之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知识,那么非法持有弹药会构成什么罪呢?[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存在情节较轻的时候,也有情节严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


·刑诉法管辖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中的有些惯犯具有一定的犯罪反侦查经验,为了增加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妄图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法律的惩罚,往往居无定所,频繁、流动作案,不仅给案件侦查造成阻碍,而且还会使多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形成交叉和重复,为此,刑诉法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辖规定,那么,刑诉法管辖的......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之多令受害者防不胜防。由于有网络这个平台,网络诈骗会涉及到许多受害者,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那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关于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一、......


·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很多人都对法律有了全新的了解,对于信用卡诈骗这个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那些使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人们,行为人将根据诈骗程度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定是什么呢?今天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


·主犯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针对其中的主犯作出的,如果被认定为从犯的话,则一般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那到底主犯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主犯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越来越完善以及发展,相应的律师也渐渐形成了完备的程序系统。那么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呢?如今,律师产生出了许多所负责对象不同的类型。就比如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债务债权的类型的收费标准,下面我们就......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不战而屈人之兵,要回拖欠百万货款
      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岁未年底企业最头痛就是货卖......



·南京律师费
    南京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离婚官司律师费、南京离婚案件律师费多......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受托人阐明咨询的项目名称,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该咨询项目名称的技术背景材料及相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二、为受托人完成技术咨询报告提供调查论证的必要......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此都想要了解清楚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事诉讼......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不定时工作制,也称为无定时工时制,是对于需要长期作业,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工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情况下来说,法定节假日工作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我们将......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


·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抚养费是针对未成年的一种强制性的费用。其实,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都会主动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往往就是离婚以后,才会因为各种原因对孩子的抚养费发生分歧,比如在抚养费的标准和抚养费的支付方法上等,都可能会有矛盾。那么,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工伤认定未下来医疗费如何报销?
      现阶段,人们在生活工作期间难免会生病受伤,那么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当我们面临复杂繁琐的工伤鉴定程序已经焦头烂额,还要考虑医药费的问题,工伤认定未下来医疗费如何报销?这是很多所关心的,下面我将就工伤认定未下来医疗费如何报销的问题向您......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有一份合同,只约束乙方,没有约束甲方,能生效吗?
·7月5日18。11时在平南县大新镇大平村上垌路口,发生出现一
·高律师你好!请问10万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吗?
·关于物业管理的咨询,需要
·你好,我这边网吧家具一批货款本来是安装好付清的,现在一个多月了,一直找借口拖,马上春节了,要怎么追回
·陈律师,你好!我是江宁某某业委会的主任,我们有
·身份证挂失后一定要办理登报声明吗?我以0月份的时候身份证丟了会有什么影响呢san
·我想要女儿、房屋想多分、精神赔偿、债务平分,可以吗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热门城市

·肇庆律师
·
陕西律师
·
陇南律师
·
宿州律师
·
昌平区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北屯律师
·
承德律师
·
开封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铜仁律师
·
滁州律师
·
韶关律师
·
和田律师
·
吉林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