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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如果决定要离婚,就必然需要对婚后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房产在所有财产中是最为复杂的一种。房产如何分配与房产由谁购买,是否有贷款,产权人为哪一方等有关。那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吗?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 1、 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 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信您都已经了解了。如果房子的贷款没有还清,就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因此,夫妻离婚之后可以先通过还清房贷再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和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不过后一种方式一般不会得到银行的支持。 ...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一、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 ·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之前一定是想要了解我们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进行,由于各地的政府规定有些差异,所以在需要的手续上也有不同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购房流程。杭州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一、选择目标区域首先,你从工作、家庭、学校、交通等各种你认为重要的维度,挑选一个大致符......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上的各项条例都是双方商议好的条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我国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房...... ·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 在共同出资买房的时候,最好是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然的话日后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当然,要是只能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话,则此时另一方最好能够提供买房的出资证明,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到底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根据购房条件的要求,......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第一,被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根据《国有土......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腾飞,全国各地到处都可以看到施工工地,如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腾飞,全国各地到处都可以看到施工工地,如何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在施工期间进行施工管理,这成了工程负责人需要考虑以及解决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各位讲解一下一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情况:施工管...... ·一、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上有剩余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将它们存入银行获得利息,后者会更为保守一些,但较投资来说,也较为稳定。相信许多人对中国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都会比较感兴趣,下面......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也越来越广泛,国家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实施建设项目。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相关政策。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内容: ·溧阳讨债_溧阳讨账,溧阳清债,溧阳追债,溧阳要债,溧阳清账,溧阳讨债公司,溧阳要帐,溧阳清债,溧阳收 溧阳讨债律师为常州溧阳市个人和企业处理清账、要帐要...... 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一、什么是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 女方没喂奶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要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 一、高管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索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在员工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告知员工即可单方解......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 在劳动者与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要考虑到五险一金是不是按国家规定缴纳之外,对各个险种也应该有个清楚...... 在成都收养需要有哪些法律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 离婚判的抚养费没给对方上告咋办的介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1、世界各国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有限赔偿,即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又称抚慰性......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河南的能在滁州办理危险品证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又工伤全额赔偿 ·不知情下买到了偷来东西会怎么处罚 ·我要负全责吗,我的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给压了我要负全责吗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不容许我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办? ·你好,我有朋友欠2万已有三年,当初借时说好周转二个月,到现在 ·摄影工作室的,用了两张顾客外景照片做团购写真,顾客提 ·残疾人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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