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强迫他人卖淫以谋取金钱利益,这种行为不但违背了个人意志,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且有损于国家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建设,侵犯了社会道德风尚,必须予以制止。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
  
  强迫卖淫罪牟利不是必要构成要件。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三、强迫卖淫罪的处罚规定。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相信通过我们的讲解,您都知道了。强迫卖淫罪不论是否取得金钱利益,都可能构成此罪,对于这种丑恶现象,您都十分痛恨,但是需要注意点是强迫卖淫罪侵犯的对象不仅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当社会弱者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了解一个罪名,通过刑法了解是最有用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具体在刑法中那个位置,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


·涉嫌寻衅滋事罪会判刑吗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实际生活中还是挺多的,那么涉嫌寻衅滋事罪是否会判刑需要根据案情进行判断,我们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告诉你涉嫌寻衅滋事罪会判刑吗,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多久,供您参考。一、涉嫌寻衅滋事罪会判刑吗涉嫌寻衅滋事罪是否会判刑要看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个时候光是有寻衅滋事的行为还......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


·最高院关于集资诈骗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诈骗罪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普通的面对面诈骗,通过网络进行的网络诈骗,通过电话进行的电信诈骗等,刑法当中为了对诈骗加以区分,按照诈骗罪侵害的对象等,规定了不同的罪名,比如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那么,最高院关于集资诈骗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全文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一般罪犯服刑多久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一般来讲罪犯要服刑多久可以减刑?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刑法......


·小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小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力吗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力吗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代表公司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再出具授权书的,可以说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直接代表公司了。但有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越权签订合同,那此时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一起在下......


·信用证付款是什么?
      信用证付款是什么意思,怎么结算?信用证付款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生活当中如果有当事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来......



·姚强律师依法辩护,郑某洗黑成功
      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从2010年9月到株洲芦淞市场......



·太仓市看守所
    江苏省太仓市看守所地址为太仓市双凤镇新湖管理区迎春路1号(太仓......



·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肯定是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并且此时的损害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除了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同时还需要要求其作出民事赔偿。那一般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赔......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一、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在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才辈出,一些知名企业家在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水平提高做贡献的同时,雨后春笋般的小微企业融资也在社会经济水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不仅降低了财务的风险率也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这......


·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很少有人深入了解过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纠纷的发生。其实我国法律中对出租房屋的条件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允许进行房屋出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案件发展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实际实行时是否存在精神病,关系到该犯罪嫌疑人在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如果存在精神病,则要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那么,精神病鉴定申请书该怎么写呢?我们给您写了一份,希望能帮助到您。......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在道路上开车的司机,并不是每一个司机都是有钱人,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很可能没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判决生......


·用工单位因经济型裁员,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状态发生变化等经济方面原因而大批裁减员工,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态的一种手段。经济性裁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为维护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与用工自主权,在劳动法律中承认经济性裁员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請問:有關財產分割、繼承。
·无锡老家2006年拆迁,未通知本人,本人亦未曾授权、委托任何
·我家孩子刑期已经下来三个多月了,还没有被送走,请问我打那里热
·以欺诈方式获取的合同的合同效力如何?
·工地上被车压死了需要法律援助
·遇到工伤怎么办,遇到工伤怎么办?
·我先问下被拘留后是不是都有拘留证,我家有人被拘留了但是我们没
·我想起诉离婚,他是你们东双沟人,起诉要本人到你们法院吗?因为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北京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西宁律师
·
湖北律师
·
新余律师
·
西双版纳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大同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楚雄律师
·
江门律师
·
琼中律师
·
海南律师
·
丽水律师
·
崇左律师
·
双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