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会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司法会计鉴定是专门的鉴定机构针对会计账本以及会计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鉴定的专门活动。对于专业的司法会计鉴定需要鉴定的当事人了解鉴定过程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
  
  一、司法会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如:财务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它财务会计资料;
  
  (2)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即诉讼主体已经作为证据材料固定的那部分财务会计资料。
  
  (3)与鉴定事项有关《勘验检查笔录》。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司法会计鉴定,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与其它司法鉴定一样,需要通过检验检材获取鉴别判定专门性问题所需的信息。
  
  二、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流程
  
  司法会计鉴定是侦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按诉讼的有关规定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根据实践中形成的惯例和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司法会计鉴定一般要经过鉴定的指定、进行鉴定和作出鉴定结论三个必要的程序。
  
  (一)鉴定的指定
  
  鉴定的指定包括鉴定的指出、选用司法会计鉴定人、发出鉴定通知书和送交鉴定材料等内容。司法人员在决定鉴定并选择好司法鉴定人员后,和聘请的司法鉴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鉴定通知书,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进行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接受鉴定任务后,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鉴定,不得将鉴定资料带出指定地点。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分析、检查送检的会计资料;
  
  2. 检查被告所在单位的会计资料。如果需要从中调取有关的凭证,应由侦察人员进行,而不能由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直接调取;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还可参加侦察活动中的勘验检查,并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
  
  3. 询问被告人。在询问过程中,应有侦察人员在场,有侦察人员主持进行询问,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不能单独询问被告人;
  
  4. 要求进行笔记鉴定。对于提供的会计资料有涂改伪造的痕迹,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为了明确责任,以利进行正确的判断,可要求司法人员对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笔迹鉴定。
  
  5. 要求司法人员提供新的资料。在鉴定时,发现鉴定通知书中所列问题仅靠提供的材料不能作出判断时,可要求侦察人员提供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作出鉴定结论
  
  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在进行上述活动后,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会计问题进行推断评判,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根据分析论证结果,结合委托鉴 定的内容,作出财务事实性结论。结论只能回答事实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结论一般包括:财产使用权转移的事实及金额,财产所有权转移的事实及金额,财产 灭失的事实及金额,经营数额和获利数额等。
  
  (四)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的补充和修改
  
  司法会计鉴定书经司法人员审查后,如认为鉴定书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情况,应要求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对其补充或修改。
  
  1. 司法会计鉴定书措辞不确切,或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评论;
  
  2. 司法会计鉴定书没有解决鉴定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
  
  3. 由于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疏忽,鉴定书中的数据计算有误或笔误;
  
  4. 司法人员在侦察中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线索,或取得新的证据。
  
  5. 被告人要求补充鉴定。
  
  在上述情况下,司法机关应指定进行补充鉴定或修改鉴定书。补充鉴定可由原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进行,也可聘请另外的鉴定人员;修改鉴定书应由原鉴定人员进行,并在修改处签章证明。
  
  (五)重新鉴定
  
  在下列情况下,应重新鉴定:
  
  1. 鉴定书中,几个鉴定人员的鉴定结论有矛盾,而司法人员不能判断那种结论正确时,可指定重新鉴定;
  
  2. 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作出鉴定书后,司法人员又取得司法会计鉴定新的资料,而这种资料与鉴定人员据以作出鉴定书的资料相矛盾;
  
  3. 鉴定书与其他诉讼证据明显矛盾,而不能判明谁正确的;
  
  4. 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5. 鉴定书的内容严重地违反诉讼程序和规定,弄虚作假的;
  
  6. 鉴定书的内容严重超出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权限范围的;
  
  7. 被告人或被告辩护人有正当理由提出要求的。
  
  在上述情况下,应另外聘请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不得聘请原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并重新作出鉴定结论。
  
  对于司法会计鉴定的材料就是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整理的内容。与此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具体内容。要是对于司法会计鉴定的其他内容,你还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

·还没有文章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线咨询 >一、土方开挖有哪些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


·法定证据中直接证据是什么?
      法定证据中直接证据是什么?一、什么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www.njlawyer.cn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根......



·扬州市房产专业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专注于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由原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更名而来,地址位于南京......



·民事诉讼法院传票格式您知道多少,传票的常识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传票格式您知道多少,传票的常识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院传票格式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1、法院传票的含义: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是怎样的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是怎样的?近年来,每年有诸多的污水排入江河,水污染防治已成为当务之急。水污染对于人类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巨大,水污染主要是工业三废造成的,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现在又面临水资源的危机。从而国家关于......


·驾驶员在发生醉酒驾车行为时,往往只是逞一时之快,一旦被查处或
      驾驶员在发生醉酒驾车行为时,往往只是逞一时之快,一旦被查处或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己会受到严重判罚、对家庭造成极大影响,同时也破坏了公共交通安全、对受害人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因此,醉驾者因违章行为被查获后,一经核实将立即吊销驾照,那么,醉驾违......


·竞业限制协议解除与终止的要点有那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满两年时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可以约定不支付违约金以及补偿金,是否需要补偿与赔偿,由双方协议解决。根据......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


·从徐玉玉学费被骗一案看电信诈骗如何处罚
      从徐玉玉学费被骗一案看电信诈骗如何处罚相信您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如果你刚在售楼部看了房,那么装修公司、家具公司的电话紧接着就来了;如果你刚买了新车,那么保险公司的电话就接踵而至。您对于这样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知道这是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结......


·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成都正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西南的重要中心城市。因此,随着人口集聚力的增加,许多人都会考虑迁户口到成都、那么,2017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7年成都市......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如今男女结婚都讲究一个结婚彩礼,这主要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就给付给女方家的,但很多时候都是给了婚后的男女使用的。不过出于面子的考虑,有些的地方的彩礼现在是越来越高了。那究竟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疑惑吧。一、结......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司法会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货款时被别人带去做了手机分期,然后xx转账我一千元,现在要还八千多,我有他的电
·离婚。。。 我能得到那些?
·代书遗嘱有效性
·住房补贴无房户界定,我职业老师
·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情/span>
·有关手工伤赔偿,右手中指一节半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工伤赔偿,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是做装修的,不小心从做事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西青区律师
·
嘉峪关律师
·
六安律师
·
包头律师
·
湘西律师
·
湖州律师
·
厦门律师
·
澄迈律师
·
临高律师
·
南宁律师
·
孝感律师
·
西安律师
·
辽源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通州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