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盗窃罪是指使用偷窥等方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盗窃罪的行为人被抓获之后,法院会根据所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确定量刑标准。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但如果金额没有达到,却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构成犯罪。那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个起来了解一下吧。
  
  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盗窃犯罪具有严重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从重处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并没有数额的规定,无论盗窃多少金额,公安机关都必须处理,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立为刑事案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证据是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查清犯罪事实的最直观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全的话,法院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的。在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证据做出了详细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章证据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主体是什么
      网络自媒体等快速发展的时代,国家在公共广播和公用电信等各方面都不断在进行修建和技术上的革新,其本意也是要为您提供更好的媒体资源,更加优化的信息渠道。所以,在使用的时候是有使用制度的,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毁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主体是什么?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国的刑法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针对有些犯罪分子是适用于缓刑的。本身缓刑制度的的实施彰显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和对当事人基本权益的尊敬,但是现实生活中,偏有人不珍惜缓刑的机会,甚至在缓刑期间又重新进行犯罪。这种行为其实是对我国法规的一种藐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一、缓刑缓......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单位实际......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资金不充足会选择买二手房解决燃眉之急,但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为如果年限到期,需要......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



相关内容:
·镇江追债
  镇江追债...



    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的话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网络诈骗受理需要多少金额诈骗行为是刑法规范的一种犯罪行为,在生活中诈骗犯罪也是发生频率比较高的一种犯罪类型,而且现在的网......
    加班费,就是劳动者加班了应获得的报酬,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那么,在实践中,我国对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其实,即便您自......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人是不能被适用死刑的,其中就包括了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当然也有关于孕妇不适用死刑的规......
    一、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可以争取抚养费吗?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同样是可以为孩子争取抚养费的,不能因为没有婚姻关系就拒绝支付抚......
    子女过世父母享有多少继承权?一、子女过世父母享有多少继承权?子女过世父母与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买到移动定制机怎么办?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需要使用手机那么使用总结就必然会涉及到手机卡的相......
    集资诈骗是一种诈骗行为,诈骗方式可以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一般来说集资诈骗的主体都是团体作案,有时还会打着企业融资的旗......

<{{title}}>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开发商合法吗?我能办到房产证吗?
·怎么才能查到人被拘留在哪里?
·EMS把我的邮件投错,并且找不回来
·小学同学欠钱不还,我小学同学欠我七千元
·农村宅基地纠纷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我在这个厂已经2个月了
·请问是不是要直接上法院申诉


专业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3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固原律师
·
沙坪坝区律师
·
文昌律师
·
中卫律师
·
太原律师
·
铜陵律师
·
平凉律师
·
铜仁律师
·
海西律师
·
嘉义律师
·
楚雄律师
·
惠州律师
·
庆阳律师
·
上海律师
·
襄阳律师
·
汕头律师

专业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3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法律知识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