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减少了各个公司股东设立公司的限制,给公司法人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但由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了两种资本总和的金额;一部分公司会存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同的情况等情况出现,部分公司对此类问题有疑问。关于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条款删去和注册资本相关的问题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新公司法修改解读
  
  
  1、新公司法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解读:
  
  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依然从某个方面决定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越大。所以不能因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不切实际任意认缴。
  
  
  2、新公司法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解读:
  
  有限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现在可以一元钱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首次至少必须缴付1股。
  
  3、新公司法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
  
  对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主要是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等。
  
  4、新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解读:
  
  因公司法本次修订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货币出资百分三十也自然失去意义。一些有技术背景的创业人士不再为拿技术出资但是碍于需要百分之三十的现金配套而在设立公司上为难。修改后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均可成为现实。
  
  5、新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
  
  解读:
  
  公司设立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验资的规定将彻底成为历史,设立公司的费用大大减少,除了登记费用外,设立公司基本没什么其他费用。
  
  6、新公司法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解读:
  
  股东出资将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缴足认缴的出资后,直接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登记即可,不需要进行验资。缴纳注册资本不需开户、验资,程序更为简单。
  
  7、新公司法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解读:
  
  股东出资需要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事项不再包括其出资额,只需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
  
  8、新公司法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解读:
  
  取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进行创业。
  
  9、新公司法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解读: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原来主要区别之一是最低注册资本的不同,公司法修订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为人合性、股份公司为资合性,另外一个区别则是人数不同以及设立方式不同。
  
  10、新公司法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需要考虑后续融资的可能性,在发起人未缴足前不得再次募资,即不能引入其他股东。
  
  11、新公司法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
  
  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解读: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而不是原公司法规定以实际出资额要向其他已经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2、新公司法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解读:
  
  公司法修订后不再设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也同时取消法定分期付款的规定。
  
  此次公司法实收资本等规定修改共计12条,删除了公司法内不少条款,放宽了注册公司的条件,减小了出资比例,实收资本不再需要登记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了,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创业,给社会增加就业机会。但企业法人仍应遵守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使资本到位并公示。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二、公司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编辑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在我们进行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很多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是经常容易引起纠纷的。要处理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变更登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呢?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变更登记的流程、公司变更登记是什么等相关的法......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人们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侵害后可以依法维权,得到应有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有一定的效力范围,其中包括了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等等。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范围......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2......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为了借款的事情状告法院,这是很普通又难办的事情,因为他们一般不注意细节问题,如诉讼时效,可能由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肖某贩卖、运输毒品罪终轻判
      案情介绍:株洲市人民法院的起诉书指控:2017年10......



·南京毒品律师
    南京毒品律师办理非法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是一种侵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行为,它与抢劫罪客观上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显然法律中对这二者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那其中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


·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确认受伤职工确实构成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来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赔偿费用通常就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但要是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员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刑罚。那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


·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一)签名方面的问题1、签名者不被确认其实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并不难,买卖双方只要在交易之前,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货者的名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这个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还钱方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妻子借款......


·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一方不出庭也可缺席审理和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


·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是几级?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受到一些外来的伤害,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但若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管理条例中对工伤的定义有三个基本条件,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和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如果甲粗隆受伤骨折严重的情况下可以从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娘家亲弟弟死于车祸赔偿款我可以分吗
·请问有没有律师愿意先打官司后付律师费用的?是医患纠纷的,也快了治病已经倾尽所有了
·一0岁工人在家去工地的路上被车撞死,工地上应该陪钱吗
·QQ红包发错人了,怎么收回?
·把人脸部砍伤会被判几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首付买的房子,写的两个人的名字,一直是男方偿还房贷,离婚时怎么分配
·大梁断裂维修赔偿,我于10年9月28日买两辆半挂车
·这种行为构成网络诽谤罪和诽谤罪吗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热门城市

·阿拉善律师
·
梅州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怒江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贵港律师
·
临沧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中山律师
·
忠县律师
·
广西律师
·
天水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吉安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