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离婚,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离婚。那实践中要是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来没有离婚的意愿,因为双方同谋或者一方受另一方的欺诈而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离婚的表示。离婚本来是很严肃的事情,因而法律规定离婚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愿,并要办理合法的手续,但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的事实就成立,同时也就等于宣告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这个时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次结婚,再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这个就受法律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发生法律效力。二、法院如何处理假离婚案件所谓的“假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双方离婚后,一方反悔不再办理复婚手续,从而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分房子;也有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手续更加方便。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为了达到和对方离婚的目的,而编造了种种离婚的理由诱使对方“上钩”,在对方上钩后,又拒绝办理复婚手续,致使对方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或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损害。对于协议离婚的,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但是只要在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撤销登记的。那些情况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过错呢?比如: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亲自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对于调解离婚的,只有调解程序违法的才可以申请法院重审。那些情况属于调解程序违法呢?比如:一方当事人未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只有通过再审程序撤销离婚的调解书,才可能是假结婚归于无效。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也应当通过再审程序,撤销离婚判决。假离婚的撤销,要的条件非常严格,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认为是假离婚的案件都能予以撤销,这要看当初离婚的程序是非违法。因此我们规劝那些准备假离婚的人,不要因为一时之利毁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很多夫妻假离婚其实都是为了办理其他的一些事情,常见的就是为了能够在政策下购买房产,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很危险的。虽然夫妻本是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实际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算解除了,日后再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就需要办理复婚手续。
  
  
  ...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休假是一般单位或事业单位给予员工们的一种福利,旨在通过休假来缓解员工的压力,希望借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员工和事业单位双赢。那么,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今天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年假是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即机......


·夫妻有小孩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就得考虑是否办理离婚手续了。在办手续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如果夫妻有小孩,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主张多分一些,用来支付抚养小孩的开支,那么夫妻有小孩离婚财产如何分?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有小孩离婚财产如何分?根据《婚姻法》......


·离婚赡养费怎么算
      婚姻关系终结时,您都很关心财产的相关问题,那么离婚赡养费怎么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知识。一、离婚赡养费怎么算我国的法律只对子女与父母之间规定了赡养费,夫妻在离婚时只会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不会有赡养费。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


·离婚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都会可能有各自的私房钱,准备离婚时,一方想办法多得一些财产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却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铤而走险,违反法律规定转移财产。那么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


·企业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作为引进私募股权基金而进行融资的企业,应该注意防范的不仅是法律风险。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企业要防止被骗,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防止签订的投资协议权利义务设定不公平。目前我已有接到企业向我反映在融资过程中被骗的案例。企业融资时,在商业计划书......


·虐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


·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


·赠与合同未公证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未公证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一、赠与合同未公证而赠与人死亡法律如何界定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研究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享受着网络发达带来的种......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办理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



·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一个企业或组织如果想要对其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则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想要达到这一点其实是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的,那么企业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法律对重新审判的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挂牌转让是上市公司才能进行的活动,及我国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在我国深圳、嗨嗨的整卷交易场所可以进行公开的债券交易,对于那些符合进行挂牌转让交易的上市公司,在收到转让无异议函后获得挂牌转让的资......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注: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


·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汤坑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九类区片区片范围:丰良......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调查证据的程序或步骤也不尽相同,但基本都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明确调查任务。明确调查任务包括两层含义:1、明确本案调查的总任务,即所要查清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如有无刑讯逼供的行为;2、明确调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优先权,但诉讼时并未主张,在破产程序中是否还可以认定其优先权其
·我在江阴4s店里给车做美容,他们工作人员把我车子碰一凹进去了,他们说能给我恢复原样,第二天去的时候,
·外来务工人员为什么要受欺负?房东肆意收取电费合法吗?
·香港所得税,你好,你好,我是马来西亚人。我想问一下,我在香
·你们接证券股市维权案么?
·是否具备收养手续,我父母收养了姑姑的儿子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现已被定逃逸罪被关
·请问,在法院有个民事诉讼的案子,每个月还款的,可以办护照san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热门城市

·西安律师
·
鹤壁律师
·
锡林郭勒律师
·
衢州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
·
楚雄律师
·
聊城律师
·
琼中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苏州律师
·
汕尾律师
·
焦作律师
·
东营律师
·
沧州律师
·
儋州律师
·
承德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