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什么,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什么,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不断革新改良。在这个过程中却难免因为各方面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旦发生,就很可能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发生。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问题以及在问题发生时正确处理,下面我们为您解释了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具体什么,其处理程序和原则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具体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和原则有哪些?
  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综上所述可知,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造成了安全隐患或危害的一系列事故。其处理程序需做到找到问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方赔偿损失并解决问题。其一系列行为的原则都是在排除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下保证其使用以及经济价值。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当尽量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参与项目的各个工作人员的安全,排除之后使用的隐患。
  
  
  ...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大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您一般是选择租房子;不少公司也会选择租一个写字楼来办公,那么针对这些租出去的房屋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的内容。首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


·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首先,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


·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比较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并且,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也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有剥削员工的条款。但是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口头上的约定。那么,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将在下位为您介绍。一、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控制旷工的办法有哪些?
      劳动者旷工的现象,在社会中还是很常见的,很多用人单位都规定了旷工三天就以离职处置,劳动者在离职后,还是会计算工资的,那么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


·过年加班几倍工资
      虽说过年放假属于法定节假日,本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有的单位也是会安排员工加班的。多数人认为,过年加班是3倍工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到底过年加班几倍工资?小时工是否有加班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过年加班几倍工资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先让让您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的构成要件,然后再解释一......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有事先了解清楚了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注意其中的问题,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买卖交易。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买卖交易流......


·对于商业车险一年多少
      对于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一、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



·江阴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江阴市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城路......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一、汽车理赔技巧1、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报案时......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不少未婚女子在挑选伴侣时,往往将房子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可是,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不少美女的愿望可能会落。那么要是男方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解答。案情:婚前丈夫按揭买......


·刑事案件的“次生害”罪
      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附带产生了很多“次生害”罪名。什么叫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一般称为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黑社会组织和涉黑犯罪集团。所谓“次生害”罪,就是案发后,因无专......


·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以进行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一、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时报......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如果我们大多数的公民都能够在生活当中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那么相关的民事纠纷就会很大程度的减少。比如说有的时候自己在修建房子或者是停车场等这些的时候,这些私人工程其实也是有必要签订承包合同的。下面......


·广西征地拒绝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拒绝赔偿标准是什么您对于征地,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的了解。任何地区政府都为征地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指南和补偿标准。但是也有极少部分地区不按照标准执行的,导致了当地产生了征地矛盾。如果您遇到广西征地拒绝赔偿的情况,您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会......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
      如今社会,每个工作上班的人都需要跟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那很多人都会去纠结的一个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应该如何处理自己跟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不辞而别,还是口头或者书面交代,让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给您做个参考。一......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什么,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无财产纠纷
·50岁女性被打伤,对方不管不问,派出所不给出结果也不执行,被
·我是农民工给个体老板打工工资拖欠三了也不给今给打了个条说十月一给到现在也没给我想
·购车商代替客户到我公司购车,购车商打款时将公司名称打错,未能到账,之后转账了一部分过来。剩下的钱一
·你好,我有一笔贷款已经和银行通过法院调解协商解决了十多年了,
·和一个男孩子谈恋*交往过程中赡养过那个男孩子很长时间不记
·吸*和*博抛弃家五,现在想回家,我现在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正式应该为一式几份?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热门城市

·防城港律师
·
哈密律师
·
铁岭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酒泉律师
·
沙坪坝区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泰州律师
·
资阳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阳江律师
·
遵义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汕头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江门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