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之后,往往都会委托刑辩律师来帮助自己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此时,自然需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取保。与此同时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一、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二、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对于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对于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即将上述人保、财产保的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那此时自然就无法获得取保了。但要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话,在取保期间也是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谁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谁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谁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般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是需要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那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可以申请,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一、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取保候审时间没到是不可以申请解除的,并且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最新版本)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采取的是人保的方式,即提供保证人,那么此时需要由保证人向相关机关作出一份保证书。那么取保候审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您参考学习。一、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


·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都知道,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建筑工程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设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进行诉讼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那么,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做一简......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是必须请求保护色彩的。即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属于法定的专利权必须保护的设计特征。只有当专利申请提出请求保护色彩时,所请求保护的色彩才成为专利权保护的一个设计特征。这时,......



·江苏省无锡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及交通路线
      无锡刑事律师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阐述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违约责任形态、承......



·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
      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后,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等到收集完证据之后再让检察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个阶段是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的,那么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呢?这个问题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


·私募基金募集渠道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渠道包括哪些?一、私募基金募集渠道包括哪些?1、自行销售自行销售适合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强的情况。比如核心投研负责人人员原来是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券商资管明星投资主办,券商明星分析师等。2、经纪商销售经纪商(证券公司......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采取旅游的方式,或者参观旅游景点来作为自己的外出游玩主要方式。所以,有很多的旅游地重视旅游景点的建设。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景......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监执......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逐步推入,多地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会修建公路连通各地区,方便经济文化往来,一级公路就是我国公路等级的其中一种类型,排在高速公路之后、二级公路之前,多用于建设主干线路。修建一级公路自然涉及所规划位置居......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根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天
·分娩前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左眼8级伤残赔偿金大概多少
·这样这个实习生需要负责人吗?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习,要带哪些证件,!
·我是在读大学生,女孩子但是名字太男性化,请问可以改名字吗
·欠条是几年前打的,现在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热门城市

·九龙坡区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万州区律师
·
湖北律师
·
固原律师
·
山东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阳泉律师
·
庆阳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徐汇区律师
·
青浦区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鄂州律师
·
蚌埠律师
·
商洛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