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
  
  (2)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有什么后果
  
  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诽谤恶意中伤,扭曲事实,构成了对当事人的姓名权,名誉权的侵犯。当然也看具体情节,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被刑事处罚。经常在电视里看见恶意诽谤,故意诽谤,陷害他人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是不道德的。
  
  ...

·男方悔婚女方是否要退还彩礼钱
      彩礼就是生活中所说的男方给女方下的“聘礼”,其是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但是如果男方在给彩礼后悔婚,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呢?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男方悔婚女方是否要退还彩礼钱在没有结婚只是订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未处理社会抚养......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失去了抚养权意味着日后的日子里面,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子女长大了,没有伴随子女成长对于有些人来讲可能会感到遗憾。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呢?这方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


·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网络上曾经出现过的“10岁女孩成妈妈”的新闻,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很不可思异,并且会由衷地为这个女孩表示愤慨。在我国法律中,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我们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孩子判给谁?
      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和女性都是比较脆弱的,因此法律上才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这就包括了在离婚方面的保护。那么在孩子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孩子判给谁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可以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孩子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


·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包括哪些
      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包括哪些由于房价的高居不下,一些受国家政策调控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价格较低的房屋很是受老百姓的欢迎,再比如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类型的房屋虽然在购买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市场的走势来看,也同样受到很多......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申请量开始呈现较快速度增长,涉及专利事项的行政失误概率也随之增加。在面对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时,我们会以行政复议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建设工程纠纷涉及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建设工程纠纷涉及标的额大,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产生纠纷后,大部分当事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公正判决,但是去法院打官司往往耗费时间,短几个月,长则达到几年,因此有必要了解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成为每个父母必须关注了解的当务之急,而因中国各地教育政策差异,建议你关注拟就学的地方教育局网站,看看相关政策,或者打教育局电话咨询。现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如下,希望能为你解决这方面问题。一、租房上学需要的一般性......



·周汝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再审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民申......



·新昌县看守所
    浙江省新昌县看守所地址在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靠近新昌......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签了合同的双方如果有一方不按照合同办事,做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举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要进行赔偿,那么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一、......


·噪声污染行为的认定不以违法性为前提
      首先,《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损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该条并未将违反环境污染法规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其次,鉴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长期性、潜伏性和立法的滞后性,对于现实生活中难以预料......


·律师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行为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的。那么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律师吗?取保候审的具体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律师可以保释......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由一定主体构成的,而我国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当然,有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也有既可以是自然人又可以是单位构成的情况。那具体说到交通肇事罪上面,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吗?我们......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聘用童工违反法律,但部分人是知法犯法,部分人是对具体法律规范不了解。那么,几岁才不算童工不会受到法......


·劳动者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国家丧葬假规定
      国家丧葬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当前土地是归为国有的,对于我们来说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实质的购买土地,在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我们还能够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把土地让给他人使用,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个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去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了能不能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老婆被人骗了。想找个律师来处理这件事
·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要是有该多少
·右胫腓骨骨折,小骨骨折,能凭几级残?
·给房东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摔下来断了三根肋骨,住院一星期医药、
·江苏苏州搬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热门城市

·广州律师
·
济南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喀什律师
·
南昌律师
·
山西律师
·
鸡西律师
·
北屯律师
·
新北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湛江律师
·
巴中律师
·
儋州律师
·
德州律师
·
璧山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