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虽说现在的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都在快速提高之中,但是医生在救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也会出现医疗事故。医生通过各种各样的药物和手术对抗了许多在以前看来的是绝症的病魔从而拯救患者的生命,但是医生的错误判断也有可能会造成患者的死亡,下面我们就来聊一下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00年,钟先生母亲李女士无明显诱因出现反复腰痛,伴双下肢痹痛,经多家医院检查,证实其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腰椎管狭窄症、腰椎失稳”。李女士之后多年采取保守疗法诊治,但是到了2005年2月病情加重导致行动不便,遂来到某医院就诊。
2005年3月15日,某医院(下称“A院”)门诊医生何某诊断认为,只有手术才能根治此症。经一系列检查处理后,何某定于3月22日上午施行“全椎板椎管探查 减压 髓核摘除 USS内固定 植异体骨融合术”。但在手术后三个多小时,李女士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2月,钟先生与父亲共同将A院诉至法院。A院随后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受法院委托,2007年5月,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认为不属医疗事故。钟先生与父亲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又委托广东省医学会进行鉴定,重新鉴定结论认为,此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钟先生与父亲起诉要求A院支付赔偿款43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14000余元、死亡赔偿金3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6000余元,并请求追究医生的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钟先生在起诉书中强调案件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应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处理,而不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因该司法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中有死亡赔偿金,而条例没有,使得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反而赔偿更少,如适用该条例,将导致裁判结果显失公平。
A院辩称,两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一,存在争议,应由法院依法裁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钟先生起诉案由为人身损害赔偿,而有关医疗方面的案由只有医疗服务合同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两种,其案由无法律依据。此外,A院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实际上就是死亡赔偿金。
(二)法院判决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两次鉴定结论相反,但应以最后的鉴定为依据,广东省医学会鉴定结论证明效力大于医院所在城市医学会。钟先生要求将案由定为人身损害赔偿,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而法院判决认定案由为后者,并认为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其中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属该条例规定赔偿内容。
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不等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在国家立法上已有定论,其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以居民生活费为标准进行计算,而死亡赔偿金是以居民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两者截然不同。
二、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患者死亡,都是医患双方都不想看到的结果。通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一旦不幸遇上了医疗事故,是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和手段来确定是谁的责任以及维护病患以及病患家属之间的合法权益的。通过法院公平的判决才是合理的途径,医闹行为是不可取的。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像医疗事故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在举证问题上面,法律规定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也会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关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实行举证责......


·关于医疗纠纷要保留的证据
      关于医疗纠纷要保留的证据一、医疗纠纷发生后要保存哪些证据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但是医疗纠纷仍然存在,有的医疗纠纷确实是因为医疗人员侵犯了患者的权益,有的却是因为现代医疗无法解决有些病情,人们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就想到投诉,那么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1、医院医务科电话2......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是什么?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一、医疗过错侵权构成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利益事实通常是人身伤害(包括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对侵权行为法理论、《民法通则》、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医疗行为的特点......


·怎么对侵害姓名权的损害作出赔偿
      怎么对侵害姓名权的损害作出赔偿实践中,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此时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那么这个侵犯姓名权该怎么赔偿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怎么对侵害姓名......


·初创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初创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哪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背景下,想必不少初创企业会如春笋般冒出。作为初创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首当其冲的就是融资问题,融资渠道的限制制约着初创企业的发展,为此初创企业在商业道路上任重而道远。接下来本文为您介......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江苏省劳动仲裁......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劳动关系,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为主,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临时工的明确规定......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最新设立
      南京市...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石杨路26号。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协调合作,于所内共同建立了图书流通服务点。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监所管理支队共同签订了流通服务点共建协议书,并为流通服务点揭......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情况下运行智能消费系统,经前期研究对接,2019年5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在押人员亲属纷纷尝试使用新系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监所“微支付”系统建设,极大方便在押人员家属......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公安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如果被泄露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企业往往会和这些知道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是许多员工对于保密协议并不了解,比如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


·专利纠纷案件的多余指定原则
      多余指定原则,也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我国专利权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判......


·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有多少,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有多少,保护期限是多久?我国的专利分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其中发明创造有包括了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不过是怎样则专利,在申请获得专利权后都需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那么您知道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吗?请阅读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请问案件受理费去哪里交?
·我有二手房一套出售,准备卖给其他人了,前天单位说同价卖给单位怎么办?
·上班的路上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厂里不肯算工伤,应该怎么样解
·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断把钱要回来吗?
·桥梁工地,吊装物碰骨折
·我父亲在工地工作,从架子上摔下来。切掉脾脏,内骨断掉4根。能坚定什么级别什么级别
·如果不续租该不该向房东付违约金?
·我是电动三轮车他是标志轿车都是直行,我方看见他车来,减速停车,他没有看见我方继续
·合同签约一房租,半提前退租,按照合同办事的话,还要赔
·亲舅舅拿了我2万,活没做钱也不退,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


推荐律师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请问案件受理费去哪里交?
·我有二手房一套出售,准备卖给其他人了,前天单位说同价卖给单位怎么办?
·上班的路上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厂里不肯算工伤,应该怎么样解
·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断把钱要回来吗?
·桥梁工地,吊装物碰骨折
·我父亲在工地工作,从架子上摔下来。切掉脾脏,内骨断掉4根。能坚定什么级别什么级别
·如果不续租该不该向房东付违约金?
·我是电动三轮车他是标志轿车都是直行,我方看见他车来,减速停车,他没有看见我方继续
·合同签约一房租,半提前退租,按照合同办事的话,还要赔
·亲舅舅拿了我2万,活没做钱也不退,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

热门城市

·海口律师
·
辽宁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广州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池州律师
·
淮南律师
·
大同律师
·
海东律师
·
石家庄律师
·
海西律师
·
泰州律师
·
绍兴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新北律师
·
呼伦贝尔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