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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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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即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欠缺结婚证可以离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是,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结婚证欠缺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夫妻则不能离婚
  当事人一方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若夫妻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可以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否则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至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此时就要看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若不符合对应离婚方式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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