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房产来看,其实是不用进行公证的。那么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了有补偿吗?
  
  针对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时,婚前个人房产也会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分割,应以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其中一半即为非产权方应得房产补偿款。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应以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计算增值部分。不动产升值率的计算,是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
  
  注意:如果双方约定分别财产制,那么婚后还贷的钱款应该按照协议有所区分。
  
  对于婚前房产来讲,若个人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的话,那这种情况下对房屋的产权是不存在争议的,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办理公证。至于婚前房产不用公证的情形,我们还在上文中总结了一些,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
      一般来说,一方在婚姻登记前以个人名义所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一方婚前贷款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时,该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若按揭房屋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婚前以按......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所以许多人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所问题。不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房找中介代理是最方便的方法,那么找房屋代理又有什么规定呢?下文对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房屋租赁的定义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买者一般忽略了很多事情,造成了后面的麻烦,有些甚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二手房买方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相关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一、买房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有些房子适合居住,有些临......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按揭制度对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三方......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拆迁之前就应当补偿到位。那实践中,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1)产权调换......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上会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完成后,还需要对建设的内容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才可以交付。这时候可能就会产生纠纷。为了减少这样的纠纷发生,我国专门出台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物业公司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物业公司管理着小区里的各个方面的大小事务。在各大小区里时常会出现高空坠物现象,因此很多人想知道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工程来说,其包括很多子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发包人通常会将工程分包,交给不同的专业施工队伍完成。为了避免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双方会签署一份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因此很多人在申请了国家赔偿后,就想要知道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这样可以让自己也计算一下最终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 高胜诉 低收费 值得信赖
      1、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犯罪嫌疑人采......



·南京故意杀人罪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代理刑事犯罪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一般分为5类,每一类有自己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那么,您对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了解多少呢?其实,只要弄明白他们的概念,是很容易对他们区分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离婚抚养权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实践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就比较严格。那么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如何......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为很多种,有全日制劳动合同也有非全日制合同。那么除了叫法不同之外,他们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区别呢。了解各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作为劳动者比较需要注意的。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及作用。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


·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意味着家庭关系的破裂。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之一。那么当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分配离婚双方当事人财产,与孩子满20岁是否有关系呢?请看下文由我们为您一一阐述。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


·校园网贷严管细则是怎样的?
      校园网贷严管细则是怎样的?一、校园网贷随着P2P信贷行业的风生水起,网络贷款公司悄悄走进校园,开始抢滩大学校园。一句“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令许多大学生心生神往。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收集小额资金借贷给......


·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
      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一、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1、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离婚一案,因为对方不负责,现在一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协议不成,怎么办
·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求教,律师们你好
·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因户口迁出,这这样怎样维权
·我老婆今43.今脑梗了三次,还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能病退吗?
·抚州看守所打电话,说我侄子被抓,涉嫌网络诈骗,怎么确定他
·民事赔偿,律师您好:轻伤害刑事案件
·如果上法院,会需要什么程序或者别的......?谢谢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热门城市

·巫溪县律师
·
德宏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武汉律师
·
梅州律师
·
衡阳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琼中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广西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滁州律师
·
玉林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