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劳动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工资这方面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对于请假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丧葬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丧葬假国家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2016丧葬假国家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本案中,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更多热门规章制度推荐关注:
  
  1、婚假、晚婚假相关规定
  
  2、广东婚假最新规定
  
  3、国务院2016年休假规定
  
  4、军人探亲休假规定
  
  5、2016最新国家婚假规定
  
  6、士官休假探亲新规定
  
  7、公休假最新规定
  
  8、公休假新规定
  
  二、丧葬假国家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由此可见,根据国家规定,丧葬假工资是正常发的,除了丧葬假,还有国家法定假日,在这些假的规定期间,工资都是要照常计算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放假或者请假为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我们建议,如果您遇到丧葬假工资这方面疑惑,在此之前先咨询相关的律师。
  
  ...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要去申请。在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尽快去申请认定,如果超过了鉴定时效就无法索赔,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一、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申请应当......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


·旷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在工作中有一些员工会在旷工之后自动做出相关的离职决定,但是在旷工之前是对公司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时间和劳动能力的。那么公司是否应该对旷工离职的员工记发工资,旷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您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吧。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一、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一定品种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配件等的数量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是编制材料需要量计划、运输计划、供应计划,计算仓库面积......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会进行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对结婚后偶夫妻的财产所属进行规定。进行财产工程的程序是由婚姻法规定的,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一、婚后财产......


·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参与工作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说你在什么企业单位工作都下雨,又能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对于自己领取福利和薪酬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要非常重视,那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交保证金,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一个约束,避免给招标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标保证金的数额需要根据项目的金额才能确定,但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额限制,那么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一般来说,法律上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只是为其免费提供援助律师,但是对于其他的诉讼费用并不减免,但是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向法院申请,经认定后是可以缓缴、甚至免缴费用的,那么关于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周汝东律师再审答辩意见
      答辩意见答辩人:王某某。被答辩人:衡水市桃城......



·南京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律师
    南京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律师办理骗取票据承兑罪、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为签约双方都提供了权利和责任的保障。对于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有时也会出现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关于劳动合同......


·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有很多大学生或者是在家务农的农民出去上外面工作,由于思想比较单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用人单位只要应聘之后,就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入职手续。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很有可能危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下......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把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会使其在被释放之后难以融入社会中去。因此,对于一些判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我们往往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供您阅读。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在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如果依法向连带责任人要求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是不能拒绝的,在相关的规定中,这是受到保护的。在保证的存续期间,连带责任也是不能例外的。那么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吗
      相信您都知道,盗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断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就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中公私财物的具体内容。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1)能......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主要表现为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呢?实践中敲诈勒索罪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司......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在前几年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时候,您都热衷于买国债,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企业也开始发行企业债券,这里的国债与企业债券都是属于债券的一种,由此可见债券在我们身边存在了很久很久。有的债券发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而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期间因丈夫打完妻子后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我儿子不给钱他女儿读书,伙食费也不给,现在我又没有工作,我们
·离婚一方有外遇
·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能否作为类似案件审判
·婚姻一方因外面有外遇离婚
·单位把我孩子学生档案给弄丢了,我想起诉
·我小孩身体不好,成绩很差,想给他留级,如果一直不管他,就废了,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留
·男朋友在国企上班,单位经常不按月发工资,这个月发下个月不发的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赣州律师
·
定西律师
·
铜川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长春律师
·
吉林律师
·
吉林律师
·
淮安律师
·
云南律师
·
济源律师
·
南昌律师
·
渭南律师
·
乌海律师
·
滨州律师
·
福州律师
·
基隆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