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多少民间借贷就是指不同正规银行进行贷款的方式和途径,虽然民间借贷的手续比起银行借贷要简单,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是要远远高于银行借贷的,但是不等于它没有利率的上限。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多少吧。对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国家是有规定的,那就是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在高回报的吸引下,部分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出现了发放“高利贷”的现象,月息超过国家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银行贷款利率的逐渐上浮以及放款进度的缓慢,使得民间借贷利率水涨船高。部分民间贷款公司表示,如果有广州市户口,可以放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一般控制在3万~5万元之内,月息高达10%~15%。如果有房产等抵押品,则利率也相应降低。一家小型的民间贷款公司则表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利息为每月15%,如果有房产,而且没有在银行抵押,则在该公司借款的月息可以便宜到4.6%左右。在民间借贷市场,除了上述非正规的外,还有有正规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最高法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作出明确规定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无效经济日报北京8月6日讯
有问题要咨询?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多少(记者 李万祥)今天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司法解释明确,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就目前来讲,生产经营性民间借贷大幅度上扬,相反,生活性民间借贷大幅度下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分析,在1993年之后,民间借贷的主体逐渐的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发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据了解,我国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利率正处于变革时期,经历了从国家统一贷款利率,到依据国家基准利率上下限浮动利率,再到2004年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上限、2013年取消浮动下限的变迁过程。“利率市场化绝不意味着利率无限化,更不意味着利率无序化。必须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进行管控。”杜万华指出,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管制,除应当考虑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便利,还要考虑作为市场主体的借贷双方的真正需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使用央行[微博]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作为裁判中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杜万华表示,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究竟如何进行调整,固定利率上限标准如何予以确定,这一系列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亟待回答。最高法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杜万华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利率是一个固定利率,而不像以前是参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而言就是“两线三区”。“第一根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的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杜万华分析,两根线划分出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其中,自然债务区就是24%至36%的区间。为什么首先考虑24%的利率?杜万华表示,最高法院研究了1990年以来10多年央行颁布的利率。“研究发现,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最高的是百分之十二点几,中间较多的是5%至8%,最后我们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4倍的含义,从而得出24%的这样一个数字。”“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民事司法审判,法院都要给予法律保护。”杜万华指出,规定36%以上无效的含义是,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又想要回来,法院将予以支持。有的借款人在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自愿支付利息,或者支付的利息在年利率的24%至36%之间,事后又想反悔,怎么办?对此,杜万华指出:“24%至36%的区间是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民间借贷虽然房款的速度和流程都比银行借贷快,但是它的利率其实是没有保障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国家规定的实不高于银行借贷的4倍,但是有很多公司的利率是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范围的。所以我们在这里建议您如果要选民间借贷的话,要谨慎小心。若在这方面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为了借款的事情状告法院,这是很普通又难办的事情,因为他们一般不注意细节问题,如诉讼时效,可能由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1、处理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什么是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金融业银行机构等贷款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用途为目的的贷款业务,其中,主要包括车贷、房贷、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用途分类。其中,房贷为较特殊的形式,一般狭义的消费贷款,主要针对中短期的消费行为融资贷款,这点借款人需谨记。...... ·担保公司能签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么? 担保公司能签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_...... ·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虽然《刑法》中将窝藏罪与包庇罪规定在了一起,但很显然这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即使在一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终归还是不同的。那到底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窝藏、......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共同侵权往往会对被侵权人造成相应的损害,此时虽然共同侵权人之间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依旧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行为对被侵权人作出相应赔偿的。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界定共同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共同侵权...... ·逼人多写欠条抢劫罪是否成立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生活中个人借贷常常以欠条作为字据,可是有的人妄图依靠逼人多写欠条来谋取暴利,逼人多写欠条明显是趁火打劫的行为,既然是变相打劫,那么“逼人多写欠条抢劫罪是否成立呢?”下面跟随来解答这个问题。一、抢劫罪概念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 ·重庆合川律师蒋艾岚成功代理刘春诉张涛离婚案件 尊敬的审判长,..员,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春...... ·浦口讨债公司合法吗? 讨债公司合法吗?南京浦口区律师提醒讨债公司不合法,慎重选择......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政府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以保证农民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然而农民的收入是由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以及工资性收入等组成的,那么,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一、转移......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直贯彻少杀慎杀原则的。对于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一)、关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导致的合同解除。当事人依照这一情形......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一、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五年内,对恶意......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 一、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信息中......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 相关法律问答: ·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二月一号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 ·无故辞退,怎么赔偿?急! ·个人债务要求还款 ·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 ·你好,我这边网吧家具一批货款本来是安装好付清的,现在一个多月了,一直找借口拖,马上春节了,要怎么追回 ·我想将户口迁移至南昌行不行 ·对方不同意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听老乡说我弟因群殴被扣留了,我们快一个 |
推荐律师
热门城市 ·甘孜律师 |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