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
有问题要咨询?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政府在大量的征地办拆迁,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其实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么做也是为了让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但是许多地方征地拆迁活动都无法正常运行,大都因为补偿不到位,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综上所述,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该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已经明确的提出来了,由此可见,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村征地补偿的重视,如果征地补偿的工作做不好,那么征地活动也没有办法开展下来。 ... ·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 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一、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现在全国普遍施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如果自己的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的话,就可以考虑把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么土地出租合同样本是什么样的呢?的我们就搜集了一些材料作为参考。土地出租合同样本甲方:县乡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吗可以变更或继承吗 宅基地存在于农村,用于住宅的建设和规划,但宅基地并不是私人财产,哪怕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再久,都不能说是拥有这片土地。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有很多,有买卖、拆迁、转让、变更、继承等等。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吗?来解答您的疑惑。一、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该名词来自我国物权法。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用以。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正处于征地环节中的朋友来说,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自身会对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解,按照标准和自身的土地进行计算,以防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在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威海政府......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一、办理条件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害及费用支出.www.njLawyer.cn。如船舶触礁导致船底损坏,是牺牲,修船费是费用支出;或通风筒因大风浪被迫关闭致使需要通风的货物受损等。这类损失由受损方自负或责任方负责。...... ·纳税人是法人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纳税人是法人吗?相关内容有哪些?一、纳税人是法人吗纳税人包括三种,即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法人,因此,纳税人是法人,这句话是不对的。二、相关内容有哪些纳税人的详细种类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嘉兴债务律师处理借贷、债权债务、欠款、工程款、合同违约赔偿等经济纠纷案件 浙江嘉兴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债权债务、讨债、债权转让、......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熟悉交通事故和保险类法律法规及地方司法、南京......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销售假药10万元,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 一、合法转租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否冲突?合法转租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冲突,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1)......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交哪些税?1、如果用自有资产(如土地、专利)的评估增值来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缴增值税。2、如果是股东用外部资产或...... 合同继续履行与违约金的关系可以并存吗可以并存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怎么处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 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一、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 相关法律问答: ·重新申诉工伤理赔 ·婚姻中的陪嫁问题 是否属于女方自有财产 ·悦平台夸了,会员的线怎么能要回来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后,都一没有给小孩抚养费,她也不想给,说去法庭告她,怎么办 ·孩子抚养权争议,双方都想要孩子 ·你好。我被骗了八万,现在怎么san ·我有事情想要咨询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担保人。没有合同签字。也没有用到身份证有 ·现在能要回来吗?,10年前我孩子被他爸卖啦 |
推荐律师
热门城市 ·基隆律师 |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