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现在不少下岗职工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重新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一些人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起了小店。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进行年检,只有通过验照才能继续合法经营。那么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简单做个了解。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二、个体工商户验照需要哪些材料?
  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2、营业执照正、副本;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结果有哪些?
  1、对经营者主体发生改变,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属于家庭经营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属于个人经营的,责令原经营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开业登记。2、对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申请验照。3、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4、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5、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改正。综上所述,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验照手续,要携带验照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其它材料。如果资料齐全的话,当天就可以办好验照手续。如果资料需要进一步审核,最晚也不会超过20天完成个体工商户验照。个体工商户为了顺利完成验照,要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全面。
  
  
  ...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如下: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按其最小外矩形面积计算。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


·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着合同到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也要及时的将备案解除,否则会影响到职工今后应聘新单位。有时候,因为企业疏忽,未能将备案解除。那么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分析。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与就业备案相......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该如......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各种各样的工程基本上都有着相应的验收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严格进行参考。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的将问题指出来进行整改,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正常运行期间,若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企业将依法对其承担主要责任。可是如果企业由于某些原因倒闭了,职工在企业倒闭之前所受的工伤,又该由谁负责呢,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进行分析和解答。一、什么是企业倒闭工伤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倒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


·工资支付的时间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都是一个月一次,当然这也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然的话单位就有可能存在违法行为。那具体说到工资支付的时间,您知道是多久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有哪些情况
      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有哪些情况对于驾驶机动车,我国的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因为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事故比较多,所以对于机动车驾驶要求比较严格。那么如果是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法律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无证驾驶的处罚......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法官没有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作出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处罚。在我国,这也算是比较重的处罚了,那到家知道这个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吗?而要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又如何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而“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已成为广大承包单位面对的一大难题。目前,面对此类问题,为了有效地维护承包单位自身的利益,相关人员则需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解决,以在一定程......



·乐陵田律师成功化解一起“名人”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王某在当地可是名副其实的名人,其名下财产颇多......



·南京海关缉私局拘留
    被南京海关缉私局拘留怎么办?南京海关刑事律师专业办理走......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一、合同的变更有几种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3......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由于离婚仅仅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因此即使夫妻离婚了那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家暴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吗?
      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缘由,也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子女的原则是利于子女成长,本案中王强对儿子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其成长,女方抚养更为有利。1、家暴不多见,但其危害却也不容忽视。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


·免除处罚情节
      免除处罚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据以免除其刑罚处罚的情节。它是以行为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的,只是由于具有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才免除其刑罚处罚。这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原则区别,后者是不构成犯......


·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爹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购买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么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
      没有抵押可以找担保公司可以贷款吗?一、没有抵押担保公司贷款定义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没有成年的孩子需要父母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也就是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是存在的,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接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怎样和甲方签订合同,几年前甲方承包了村里的许多荒地
·关于公安机关已立案,提起民事诉讼的疑问
·如果有人一直举报,两违建筑必须拆除吗,
·我不知怎么办好?,请问:在老父亲的房基地上
·人身损害赔偿该由谁出?,在工厂上班因工作原因被打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工厂以人身损害赔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对方跟我借了2万多。不想还
·补交土地出让金,合法吗,2000年买的国有商业土地(免交土地出让金)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热门城市

·涪陵区律师
·
吕梁律师
·
绵阳律师
·
衡水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信阳律师
·
湘潭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六盘水律师
·
贵阳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大同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黄冈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