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劳动者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而安排加班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最高法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二、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一)提出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完全可以单方完成辞职的行为,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二)关于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很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员工提出离职时,以必须工作满多长时间为由拒绝员工离职。或者以违反服务期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即,除了单位有培训以及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才有可能承担违约金,其他任何理由都不能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辞职后的手续办理。
  很多劳动者担心自己强行离职后单位会扣留人事档案、社保档案以及不开发离职证明等,其实完全不必担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后,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则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应当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应有权利。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话,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等等。但不管是在仲裁还是诉讼过程中,若不清楚该如何维权比较好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

·社区劳动保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优惠政策等
      社区劳动保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优惠政策等等,尤其是相对于那些失业的人员来说,提供了很大援助。应该说是切实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到底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疑惑吧。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


·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用和对方签订劳动劳务协议,因为也有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证明相关劳动关系的,而且有劳动劳务协议合同的话处理这些事情会方便很多,那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要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呢?一、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没有签订相关协议的话可以到企业事......


·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误的,如果真的错了你可......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含义建筑工程一切险承......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签了合同的双方如果有一方不按照合同办事,做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举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要进行赔偿,那么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一、什么情况要进行合同违约赔偿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如果说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用人单位可以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员工工伤的整体处理将会十分顺利。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大多数员工的工伤在维权的时候都是比较困难的。有的时候即使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书,但是赔偿款却迟迟拿不到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一、如何对商......


·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对未成年人引导、教育不善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在我国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实践中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累犯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累......


·成都结婚彩礼的返还条件有哪些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这俨然成为了各地结婚的一项习俗,但一般在给付彩礼的时候很少产生纠纷,毕竟对于彩礼的数额没有要求,因此双方还可以协商之后确定彩礼给多少合适。不过在给付了彩礼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就比较大了。这个时候往往男方要......



·分居两年不代表婚姻..自动解除
      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因感情不......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梅溪村,邮编:519070。......



·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类
      一、过失犯罪两种类型的定义和特征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


·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法办﹝2011﹞159号)关......


·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离婚时如何处理收养子女的抚养权
      1、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重大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打击。在我国范围内,并不是没有这种建筑事故的问题发生,所以这就给我们的政府和建筑施工团队做出了警示。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由谁承担......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在我国如果有公民担任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那么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公司发生了违规操作的现象的话,那么该自然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说所有的责任都需要公司法人一个人来进行承担。下面我们就为......


·接受指定辩护函
      接受指定辩护函【】第号人民法院:根据你院的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


·夫妻离婚协议不用付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受到限制,所以说有的时候父母可以直接代替当事人行使相关的权利。就比如说在离婚协议当中,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都是自己决定的。有些离婚协议书当中明确约定不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不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但是,在以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费用问题,今年8月份为离婚请了一名律师
·许律师,找你有事,回个电话
·名下有车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开什么证明吗
·想注销户口用去报社登报吗
·轻微伤,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几天和别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打了对方一巴掌抓了一下
·侵占祖坟,讹诈钱财,我村里有一家
·你好律师我的母亲养父在香港我申请照顾验DNA报告只有母亲血已经要求撤销单程如果他们离緍我母
·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与临终遗嘱哪个更有法律效益?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双桥区律师
·
鞍山律师
·
山南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保定律师
·
红河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青海律师
·
本溪律师
·
江津区律师
·
烟台律师
·
安庆律师
·
宁河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