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的确定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地的确定为劳动者带来福音,下面我们与您分析。
  
   一、实务问题及相关争议
  王某与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乙市B区工作,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王某向乙市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仲委)申请仲裁,该委依法受理后作出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甲市A区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的问题,形成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本案中,乙市B区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而甲市A区则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两地基层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因此,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甲市A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向作出该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是乙市B区劳仲委作出的,故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的,依法应当向乙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仲裁裁决书中也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本应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甲市A区法院虽然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但对本案并不具有管辖权。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管辖的基本规定
  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
  在地。在有争议时,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而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地域管辖问题,法律有的规定是明确的,但有的则是模糊的。
  1.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时的管辖问题。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据此,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2.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和用人单位不服非终局裁决起诉时的管辖问题。对此,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只是规定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该法院是哪一个法院,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之所以会出现前述案例所产生的争议,原因就在于此。
   三、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管辖相衔接的思考
  1、劳动争议诉讼管辖与仲裁管辖关系的类型化
  如前所述,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管辖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则不甚明确。从类型化分析的角度来看,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时,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理论上共存在以下六种可能的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均向该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该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六种情形中,第一种和第四种情形中受诉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实践中对此不存任何争议。而有争议的,是其他四种情形。前文所举之案例,实际上就属于第五种情形。
  2、典型案例之法律适用与法理分析
  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和法理以及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应当向作出该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原则上对该案无管辖权,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除外。具体到前述典型案例,第二种意见应予肯定,具体理由分析如下:
  首先,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这就要求劳动争议诉讼管辖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存在一定的牵连性,即仲裁管辖地就是诉讼管辖地。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仲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其次,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对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作出明确规定不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并未对用人单位不服非终局裁决起诉的管辖法院作出明确规定,这应当属于法律上的漏洞。对于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属于广义的法律解释的范畴,其中重要的方法就是类推适用。所谓类推适用,是指“对于法律无直接规定之事项,而择其关于类推事项之规定,以为适用。”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类推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而不能由劳仲委所在地之外的其他法院管辖。就该案而言,如果乙市B区劳仲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则用人单位不服的,只能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绝不能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对此应无异议。现由于该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就允许用人单位就该仲裁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明显违反了类推适用的法理。
  再次,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具有明显的优势。
  一是有利于劳动争议审判与仲裁的协调。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是在劳动争议仲裁的基础上进行的,故要求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向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也有利于统一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
  二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当事人既然选择了劳动争议仲裁地,则表明该地对于其仲裁或诉讼是比较方便的。如果对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如果其并未提出异议的,则表明由在该地仲裁或诉讼对其诉讼并无不便之处。
  因此,确定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便于当事人诉讼。反之,则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不符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法律原则。
  综上所述,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地的确定为前提,在管辖、受理条件、审判程序等各个方面和其他民事案件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解释相关问题时,一方面要关注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共性,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其特殊性。还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而有的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究竟哪种形式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呢?关于这问题,我们将从法律规定中告诉您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进而解开这个谜团。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关联企业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法院会根据什么判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具有从属性和有偿性的,一般一位劳动者只在一个用工单位履行义务并建立关系,企业之间也存在互相关联的情况,此种特殊交易行为要根据具体事实判断企业责任。关联企业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法院会怎样判断?和我们一起看下:一、关联企业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法院会根据什么判断主要依据为《劳动和社会保......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于故意拖欠工资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许多人不知道故意拖欠工资罪的一些事项以及哪些情况属于故意拖欠工资,为您解答。一、故意拖欠工资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


·工伤伤残鉴定后单位如何赔偿问题
      其实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和劳动者双方之间应该是一个互相尊重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清楚员工工伤以后相关的赔偿事宜,及时的为员工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伤伤残鉴定后单位如何赔偿问题?工伤伤残鉴定后单位......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近年来不少人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也有人因为拆迁而一夜家破人亡,当然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落实的问题,现在很多的被拆迁者都表示对征地补偿款的补偿标准有一些疑问,而且很多人觉得不同地方的拆迁补......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有的人在与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有觉得协议中的内容对自己不利,因此就想反悔不认账。那么此时从法律角度分析,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由专业的官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那在法律上,究竟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当事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定,否则的话就会对自己不利。一、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劳动......


·签订的日文合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
      签订的日文合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一、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原则,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违背这五个原则而订立的合同,合同都......



·套路贷的犯罪形式很多,这几个点需要注意!
      套路贷犯罪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提供债权、债务、讨债、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公......



·什么是行贿罪 行贿罪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但实践中,毕竟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自然《刑法》中对受贿罪与行贿罪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行贿罪量刑起点一般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抚养费在某些特......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是指由于一方遭受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由于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是不正当的。但是,可撤销婚姻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可撤销婚姻的证明材料又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可撤销婚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在当代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很多电子商家推出一系列的软件,其中,比较受欢迎的包括像支付宝等类似理财软件,在支付宝这种软件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可以借款的功能,也就是花呗蚂蚁,它们类似于银行信用卡透支,需要定......


·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聚众斗殴行为确实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它也是非常严重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聚众斗殴罪,但是实际上很多相关的规定您并不知道,那么,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过备案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备案这一步程序却被众多无锡购房者所遗忘,从而发生了许多开发商侵害购房者的实例。那么,无锡房产备案又该如何查询呢?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一......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一、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企业申请银行保函只能向银行提出,其它金额机构不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条件。对于资金紧张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后为企业做出担保,这样企业就可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的确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大丰区买了一套商住房买房时宣传单是水电民用学区房,交房后
·我想问一下,老公有外遇怎么办
·我打工老板没给开工资,给我打了个欠条,一直也不还钱,我该怎么san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据,可打银行流水。
·孩子的姓名,我的孩子5岁
·我在XX贷里借了10000块,但在APP里的确显示了10000待提现,但是要一百块的手续费,给了之
·厂房拆迁,我公司是租私人厂房纳去年厂房拆了房东一分钱都不给我
·问一下。骑车中,前面车辆急刹车,并右转没开方向灯,一下撞上去算谁san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热门城市

·漳州律师
·
贵港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海淀区律师
·
台州律师
·
潜江律师
·
随州律师
·
安庆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贵州律师
·
唐山律师
·
伊犁律师
·
三亚律师
·
武威律师
·
淄博律师
·
广西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