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的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近年来,离婚的人数不断增加,离婚的原因很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很多。离婚涉及到最多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实际上,有的已经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面临的就是执行协议的问题,离婚财产如何执行也是您比较困惑的。执行不到位会造成一方或者两方的利益损失。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如何执行的问题。
  
  一、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4、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财产分割一直都是离婚最难解决的问题,双方都想多分割一些财产。虽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形或者根本不知如何执行。因此,加强执行力度是关键,您只需要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执行即可。
  
  ...

·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
      离婚中经常听说净身出户,但是从法律上面来讲,其实是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会判决一方净身出户的。但夫妻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签字了,那么,......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就男女的结婚条件来看,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那么最后肯定是无法领取结婚证的。而这个结婚的条件是由我国《婚姻法》事先做出规定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结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结婚......


·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未婚男女在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后,为了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此时往往都会选择进行公证。而公证不是法律要求的,具体也有自己的一套流程,同时还会进行收费。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1、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


·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已经顺利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且拿到了离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以后都是单身人士,就需要严格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要是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就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医疗事故赔偿书一份,供你参考。一、医......


·关于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6]310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5号)、《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


·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1)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2)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3)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4)外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已于......



·南京合同违约赔偿
    南京合同违约赔偿律师处理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


·摩托车被撞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摩托车被撞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在广大农村,摩托车是老百姓常用的交通工具,由于摩托车行驶速度快,在下雨天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当摩托车被小汽车撞了后,车主应该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交警部门核查完现场后,会做出责任认定。那么,摩托车被撞责任划分原......


·两个人离婚房子归谁,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虽然在结婚之后房子可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但并不一定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现实中,很有可能是父母出资购买给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的婚前房产。那要是日后两个人离婚房子归谁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一、什么是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


·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您都知道,进行工作时可能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人受伤。除工人酗酒导致受伤等类似情况外,一般都要列入工伤。由于工伤鉴定牵扯到工伤赔偿,受害者和赔偿者都会认真仔细的进行鉴定。那么,在此我们以肋骨工伤为例,向您说明一下,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医疗事故的行......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我国,当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程序或者是不合法的时候,就需要撤销,这种属于可撤销合同。还有一种叫做无效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和无效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如何辨别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可撤销合同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夫妻共同的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房屋折仟补偿款
·我儿子今15岁,和同学闹玩给人用水果*扎伤,我一直给付医药费。住院16天已经伤口
·孩子抚养费问题求助法律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
·你好我有法律问题需要求助可以吗?
·您好李律师,我被家暴想要离婚咨询,谢谢!
·我在南宁南站买了一个摊位,我想要求退款但是开发商不给,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对方欠着我的几十万,问他要总说没钱,他有房子一套,车子,我有什么办法去把钱要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黄石律师
·
淄博律师
·
咸宁律师
·
邯郸律师
·
菏泽律师
·
那曲律师
·
上海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随州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铜仁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吉安律师
·
欧洲律师
·
晋中律师
·
洛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