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三)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因为转让之后才能进行出售或者是赠予,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一定要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补办出让手续,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后必须要去国土资源局,经过他们的审批之下才能进行买卖。
  
  
  ...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旱地/园地:11823元/亩;林地:5911.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955.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塔山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7152元/亩;旱地/园地:185......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对于农村而言,遇到国家征地是一件大事。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村委会的,由村委会管理和分配。这笔钱往往金额比较大,一些干部禁受不住金钱诱惑,挪用补偿款作为它用,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一、村干......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维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保和镇、永春乡,平均补偿标......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很多地方都在修建高铁,其中连云港到徐州正在修建连徐高铁。在项目前期,建设部门会对铁路沿线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那么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连徐高铁征地补偿......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泸州这几年也会涉及到一些农村征地的工作,为此也出台了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农村住房用地,有农耕地,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但是每一项标准都是根据实际的要求来制定的,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第五条征收农村集体土......


·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条件1、房......


·怎样才能证明已经分居?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在这种情况下若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了两年及其以上的话,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此时证明夫妻已经分居符合离婚条件,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样才能证明已经分居吧。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任何人在工作期间都十分注重生命安全问题,而从事很多危险性职业的劳动者时刻处在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在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专业解决经济债务纠纷,追收欠款,胜诉收费,债......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它是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那如果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一、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


·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拆迁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也就是说,结婚出嫁并非已婚妇女丧失其原先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定条件。只要出嫁女的户籍未迁出,并继续尽......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不仅花费的时间更多,成本也会相对高一些。在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了诉讼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等。那么起诉离婚的到底要花多少钱呢?我们为您解答。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最......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2、作为履行合......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会怎么样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判决书下来得不道赔偿怎么办?
·没有合同能否要回公司欠发的工资
·我是盐城市19年破获的助高案的受害者,我想知道还能把钱追回来
·离婚小孩判给谁,我结婚七年了
·请找律师处理离婚案件
·二婚牵扯的落户问题。
·在工地不小心摔下来把手臂骨折了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热门城市

·昭通律师
·
淮北律师
·
益阳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四平律师
·
通化律师
·
石景山区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
庆阳律师
·
怒江律师
·
徐汇区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湘潭律师
·
天水律师
·
阿拉尔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