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一、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特点: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
  1 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的非义务性、非固定性,债券融资的风险要大得多。
  2 债券融资的风险具有主观性 债券的各种发行条件如偿还期、利率等因素均是发行者主观确定的。
   二、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1、发行风险。企业债券筹资在发行债券阶段,由于发行单位信誉、债券发行总量以及债券发行时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而形成风险。由于债券发行时的经济条件、公众的购买能力和购买偏好、其他的债券发行数量、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个人收入调节税税率、企业形象、企业债券的可转让性等的影响因素,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花费大量发行的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各种手续费用等,却没有筹集到需要的资金。
   2、经济环境风险。企业对所处的经营环境总是无法把握或确定其变化规律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的政治、文化、金融、税收、政府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
   3、 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债券到期或出售时所获得的现金购买力减少的风险,它是形成债券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在适度的通货膨胀下,企业可以通过筹集债券来实现资金保值,从而增加了对债券的需求,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上涨,但是因受到债券本身利率及市场利率的制约,这种上涨是有限的。如果过度的通货膨胀,任何市场都不会起到保值的作用,从而导致债券市场价格的下跌。
   4、经营风险。
  (1)企业销售和盈余是否稳定
  (2)企业是否面临原材料、能源、电力等的短缺;
  (3)员工是否有不安定情况或存在罢工的潜在因素;
  (4)债券期限安排是否合理。如果利用债券筹资的目的是新建项目,应考虑债券期限的长短,如果过短,债券期限到时新项目可能刚刚建成,还未投产,或刚刚投产,还未见效益,则还本付息出现困难;如果债券期限过长,则要付出相当多的利息,给企业还本付息带来很大压力,甚至出现危机。
  (5)可转换债券的转换风险可转换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标明发行价格、利率、偿还或转换期限,持有人有权到期赎回或按规定的期限和价格将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债券性证券
  (6)派生性风险派生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外部的其他因素的变异而引发出来的市场风险。它们通常是无法预期或无法预防的。企业债券筹资风险计量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即将情况的分析判断和数据的整理计算结合进行。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分析常用概率分析法。由于风险与概率有直接的联系,筹资风险程度可以用概率论的方法即引用期望值、均方差和变异系数来计算。
   三、进行企业债券筹资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债券资金成本的途径
  (1)合理安排筹资期限。如果企业的筹资期限和使用周期能与生产经营周期想匹配,则企业就可以避免因负债筹资而产生的到期不能支付的偿债风险。对于债券筹资来说,一般多属于长期投资,由于投资是分阶段进行的,企业可以按照投资的进度合理安排筹资期限,即通过资金占用与资金来源期限的合理搭配,用较短期的资金来满足长期资产占用的需要,也同样会使风险保持在适当的水平,同时减少资金不必要的闲置,且能降低资金成本。
  (2)注重企业信誉,提高信誉等级。企业信誉对企业的竞争地位使非常重要的,只有恪守信誉的企业才能有长远的发展。企业需要积极参加信誉等级评估,努力提高信誉等级,让企业走向市场,这样才能为在资金市场筹集债券创造条件,才能增加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有效的降低资金成本。
  (3)提高筹资效率。首先是正确制定债券筹资计划,企业既要掌握债券筹资的基本法规,筹资程序,还要周密安排债券发行的数量、时间,以制定具体实施步骤,节省时间和费用;其次,要组织专人负责具体实施,以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是部分企业防范债券筹资风险的一条蹊径
  (1)对于可转换企业债券的发行进行合理科学的设计,以避免转股失败。
  一般来说,由于可转换企业债券自身的优势,投资者乐于接受,发行风险不大,企业要预防的是转换失败的可能性,因此企业要选择合适的发行时机,确定合适的转换价格,此外为保护双方利益,还要制定有关赎回、回售的附加条款以及转换补贴等措施,以确保转换的成功。
  (2)合理利用筹集资金,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无论在可转换企业债券转换前还是转换后,企业都面临还本付息的压力,而转换后,又面临更多股东对收益的分配。因此,企业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后,要合理利用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利润较高的项目,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收益,从而使债券人增加信心,顺利实现转换,并且避免转换后股利的稀释,可以通过配股继续融资。
   四、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责任
  发行企业债券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否则,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企业债券的,以及未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发行企业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活动,冻结并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资金,处以相当于非法所筹资金5%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规定,超过批准数额发行企业债券的,冻结并责令退还超发部分或者核减相当于超额发行金额的贷款额度,处以相应于超额发行部分5%以下的罚款。根据1993年4月11日国务院国发[1993]24号“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公司、企业债券及其他任何形式集资的利率都不得高于同期国库券的利率。根据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所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超过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最高利率发行企业债券的,责令改正,处以相当于所筹资金金额5%以下的罚款。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种类繁多,且涉及到多个方面,企业在发行企业债券前应考虑潜在风险和回报,对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做一个完整的评估,注意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另外企业债券券筹会涉及到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发行前必须要认真研读相关的法律法规。
  
  
  ...

·公司债券时间期限是多长?
      公司债券时间期限是多长?根据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投资的方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有的可以将钱存入银行,还有稳定的利息,也可以去买理财产品,这些所获得的利息会比银行的更多。如果看上哪家公司的发展前景还可以购买公司的债券,这些产品一般都是有期限的,那公司债券时间是多久?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一、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目前个人投资者参与公司债投资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而直接投资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参与公司债一级市场申购,二是参与公司债二级市场投资。间接投资就是投资者买入银行、券商、基金等机构的相关理财产品,然后通过这些机构参与公司债的网下申购,或者二级市场买卖......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公司贷款是公司在其经营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向银行贷款以占时解决资金困难之举。公司相对于股东而言是权益与义务的结合体,股东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公司在贷款之中,往往会涉及到股东的权益问题,那么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还担责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股......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为人情世故的原因是不会写借条的,有些人会在债务期满就偿还债务,有责则会不认账。那么我们改去如何追回这些债务?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没有借条的债务该如何追偿?对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在当代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很多电子商家推出一系列的软件,其中,比较受欢迎的包括像支付宝等类似理财软件,在支付宝这种软件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可以借款的功能,也就是花呗蚂蚁,它们类似于银行信用卡透支,需要定期还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接下来......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一、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讼时效,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吗?我们为您介绍。一、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身体......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


·妨害清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



·少年交通肇事罪,姚律师依法辩护获缓刑
      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将一老......



·金坛讨债
    金坛讨债律师处理常州市金坛地区债权、债务纠纷,为常州市金坛区个......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了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其......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之承担有限责任一种是承担无限责任,不管是哪一种责任形式的公司只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都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了公司的扩大再生产,促进流动资金的......


·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


·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
      很多人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房产,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此时,也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那么这个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根据央行有关规定,......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一个经济人口发达的大城市,其五险一金的比例一直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五险一金比例的变化与北京地区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年也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许多人不知道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


·企业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资金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但是很多时候为了扩大生产或者其他需要,企业经常面临着资金压力,需要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进行借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在很多......


·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


·未成年杀人不判刑吗?
      未满十八周岁以下的个体被称为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对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很大,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人员也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杀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许多人认为未成年杀人不判刑,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杀人是怎么规定的。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人身损害赔偿,现年73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成撕裂伤住院一个月康复就营养费和保护费是
·我在一个作业吧的培训机构上课,本人是大学兼职,签了一份合同(在老板那里)合同里面只写了双方名字电话
·离婚十几年了,两小孩男方带,女方没付任何学费和其它费用,现两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黄山市拘留所
·诈骗50万元如何定罪,会判几呢san
·谈了一个男朋友,准备结婚的,对方下了十万彩礼,现在我怀孕了,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要和我分手了,和我
·别人向我借了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怀化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十堰律师
·
和田律师
·
朝阳律师
·
赣州律师
·
黔江区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漯河律师
·
六盘水律师
·
衡阳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白沙律师
·
拉萨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