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2016至2017年北京农村拆迁管理规定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
  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提供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方可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
  拆除有厨房而卫生间公用或者有卫生间而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或者公用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生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用的,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单独使用的房间的建筑面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用的附属建筑面积后计算。
  北京是我国首都,周边依然有大片农村欠发达区域,首都经济文化辐射的范围不断扩大,影响带动的区域与群众数量也越来越多,房屋土地拆迁工作势必将持续开展。这些农村地区的群众本身较为欠缺相关方面的知识,编辑在此也是倡议政府与社会,务必将明确的拆迁政策告知当地百姓,务必耐心的开展相关工作。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
  
  
  ...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过,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国家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同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合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吧。《合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土地共有六类:  一类土地:敖阳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那我国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非法占......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因此许多人将目光转身养殖业。在我国,人们使用国家的土地应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养殖用地也不例外。那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办养猪厂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中对相关内容作了整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一、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畜......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


·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
      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是农民工每年讨要薪水都是非常困难的,这家我国也是一个长久复杂的问题,因此需要国家法律在这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那么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法释〔2016〕4号)实施。根据该规定“第二条24.船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含船员劳务派遣协议)项下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离船遣返相关的报酬给付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船员劳动合同纠......


·低层用户缴纳电梯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对于电梯费用,底层住户是否分摊首先要看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中的......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社会,工伤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工伤之后需要办理相关的程序才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工伤认定申请书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材料,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枣庄律师宣讲:企业复工复产法律知识
      1、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答:......



·南京刑事律师服务范围
    南京刑事律师为贪污、受贿、诈骗、杀人、走私、毒品、抢劫、伤害......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职务:经理请求事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因购销××合同纠纷,业经......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离婚,此时都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有的人可能就会事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那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
      有许多农村村民的孩子成年后会选择将户口转到城镇,既方便了工作,也方便了孩子读书,但是随着他们也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农村户口的父母过世之后,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一、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宅基地......


·公司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一、公司三方协议的作用1、三方代表公司,银行,还有税务局。2、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其作用主要是便于纳税人进行网络申报,税款直接由开户银行及时划缴入库。二、办理税务局、银行和我单位三方协议1、三方协议的文本由税务局提供,......


·南京红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红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情况在国内是常常看得见的,虽说中国国土辽阔,但中国容纳了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平均下来每个人都没有多少土地,特别是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使得土地的价值攀升速度非常快,城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征收土地就成了非常......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履......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人证言、报警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收据和病历等证据。如果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这些问题,下文中......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北京市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客户一直拖货款,怎么追回
·交通事故小腿粉碎骨折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车子卖能卖吗
·这个亲戚是我父亲的朋友,给他用来发展养职业。父母十前死了,大弟死了,小弟由于经常吃酒。有事是我承
·无证驾驶交通交罚款过期没交需要交多少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习,要带哪些证件,!
·我要要回抚养权
·你好 二手房买卖,卖方一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吗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东莞律师
·
海东律师
·
渭南律师
·
乌海律师
·
深圳律师
·
舟山律师
·
丹东律师
·
徐汇区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宁夏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阳泉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梅州律师
·
莆田律师
·
盘锦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