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5、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5、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看完了上文之后,相信您已经清楚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具体是什么了吧。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而一方当事人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也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赔偿。
  
  ...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人防工程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的时候给人们提供保护的安全场所。所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要保障它的安全性,可用的价值要高,一定要坚固才可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肯定与一般民用建筑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一、人防工程指的是什么?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工程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对于建筑并不陌生。那么,这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了解进行工程承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以下是律师360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该怎样进行整理的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广泛的,且每个完整的工程都是由诸多子工程所构成的。砌筑工程是一般的建筑工程的一项子工程,因此采取适当的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你是否知道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砖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技术保证措施1、填充墙砌......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校园招聘,绝大多数的应届毕业生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您都知道工作伊始是有试用期的,那么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请您仔细查看以下资料。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破产宣告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后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得越来越迅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了许多的赚钱方式。尤其是近几年来,较为火热的赚钱方式就是股权投资,并且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股权投资来挣钱,那么什么是股权投资,它是怎样的运作方式?本文主要介......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但是有些却规定由检察院受理。究竟法律规定,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而有检察院受理的又有哪些?我们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由......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



·成都追债律师哪家强?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都会经常面临对方借......



·扬州追债
    扬州追债专注于企业不良债务的处置,包括债务催收、追债、清债、收......



·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一、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费用约300元人民币。时间3天左右。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地税主要检查最近三年所有账目以及报税情况。有无偷税漏税,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税金缴纳有无延期。如发现上诉问题会依据......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会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赔偿对象的收入情况外,还要知道具体的误工时间。到底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


·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
      现实生活中,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这种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若是遭遇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


·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含义。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一、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知识产权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女方返还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权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两个叔叔有一处宅基地纠纷,在我不知
·小广告的处罚条例,我在自家商店门口贴了招聘启示
·期房交了定金但是银行贷款不通过请问定金该怎样退回
·请问原单位应陪我多少钱?
·您好,我是一个微商,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及价格,只在微信上联系转账,而且我是不囤货的,都是厂
·女方离家出走5年,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民事纠纷辱骂他人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哈密律师
·
酒泉律师
·
信阳律师
·
泰州律师
·
百色律师
·
娄底律师
·
常德律师
·
宜昌律师
·
昆明律师
·
乌海律师
·
河池律师
·
鸡西律师
·
酉阳县律师
·
江苏律师
·
遂宁律师
·
石柱县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