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出卖人可能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致使买受人虽然交付了房款但是却无法得到房屋,受到很大的损失,那么如果遭遇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
  1、房屋出卖人欺诈的情形: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1)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
  (2)转让抵押物应当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所得价款应当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3)一房数卖,数份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形下,由出卖人选择如何履行合同,最终结果只能由某一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而其他买受人合同目的落空。出卖人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与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事宜。
  (4)出卖人做为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产权调换,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如果出卖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法院予以支持,第三人合同目的将落空。
  出卖人隐瞒真相使买受人陷入错误,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撤销合同。
   二、如何处理房屋出卖人欺诈纠纷
  1、出卖人构成欺诈的条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出卖人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
  2、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第一部分中的欺诈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出卖人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出卖人额外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现在出卖人欺诈买受人的手段很多,例如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等等,买受人购房时要注意甄别。如果出现出卖人欺诈的情形,买受人最好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合法维权,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

·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一手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开始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购买二手房之后,对于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办理过户手续。究竟购买二手房的该如何过户,而在过户的过程中有需要什么证件?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卖方需提供的证件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2、户口本(夫妻双......


·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商品房的情况下,会选择考虑购买回迁房。但其实回迁房与商品房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因为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而言。同时在买卖回迁房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买回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回迁房能买吗?......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


·工作多久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作多久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但我国公民或企业或其他合法团体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以土地的使用权获取利益。我国土地在出让、抵押等过程中,需要依法去国土资源局做登记,批准后,方可做相应的......


·女子离婚如何赔偿青春损失费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离婚更是人生的转折。离婚的时候觉得自己吃亏,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实乃人之常情。但是,这个所谓的“离婚青春损失费”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而女子离婚如何赔偿青春损失费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离婚青春损失费青春......



·青岛王洪运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于某某盗窃辩护
      被告人于某某因盗窃财物被拘留、逮捕,因不是本地人,......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办理有关信用证等金融票据犯罪案件,包括伪......



·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谁?
      1、受害人。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因犯罪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


·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近几年,因为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最后通过诉讼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继承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被告,遗产也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那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破坏军婚罪的有效证据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军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军婚会受到破坏,那么对于受到破坏的军婚,为了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该怎么去确定破坏军婚的有效证据呢,我们今天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一、破坏军婚罪的有效证据如何确定在破坏军婚罪的案件中,针......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一、驰名商标申请所需材料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1、公司转公司:(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2、公司转个人:(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说到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相信您都不陌生吧。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在公司中是十分常见的,是需要我们有所了解的。那么,您知道变更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法人的变更,是......


·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
      并不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就一定能担任他们的监护人。虽然,法律中为他们规定了法定监护人,但要是不满足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能担任监护人的。具体来说,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监护人既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房屋出卖人欺诈该如何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虹口曲阳电梯房二房一厅在2015年底出租给青客公寓,之后在
·现金支票和身份证一起丢失,拾得者能否将支票取现
·赡养与遗产,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
·女儿不来往的申请书怎么
·我的客户在运城被一人误*需要到哪里开意外事故证明
·你好老板不给工资工作讨薪
·车祸理赔,我家属与6个邻居合伙雇佣了同村的一辆面包车来济南找活干
·我买了斯太尔能索赔吗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热门城市

·松江区律师
·
成都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西宁律师
·
佳木斯律师
·
江西律师
·
阜阳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广东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白山律师
·
嘉兴律师
·
青海律师
·
东莞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益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