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何为“商标转让”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它是在经济贸易过程中,由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济主体或个人就商标使用权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由《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在商标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时,也可以适用《经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商标使用许可......


·如何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终止申请?
      一、简要说明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


·如何申请转让商标注册或申请?
      一、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


·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


·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感情有时是没有东西可以永远栓住的,结婚后离婚的,同居后分开的,比比皆是,但往往很多时候却不小心有了宝宝,分开后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那么在法律上非婚生的宝宝在未成年前抚养费有没有法律保障,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延期公司债券?
      什么是延期公司债券?一、延期公司债券的形式延期公司债券又称“延续债券”,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在夫妻情感破裂需要离婚时,房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十分重要的。在房产分割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进行过户,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有些人要问,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下文将会对此做详细介绍。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一、离......



·北京市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及电话:北京市劳动争议仲......



·当涂交通事故律师
    当涂交通事故律师从事当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是当涂..家......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


·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公民或者单位意识到自己受到来自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侵害之后,会立即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人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此时检察院会根据刑事法律对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的规定,确定其犯罪情形,继而进行判刑。一、诈骗罪的数......


·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要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伤害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因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损害的,可申请进行工伤鉴定,评出伤残等级,最后根据评级结果支付工伤补偿,那么,如果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


·欠款条有效期一般为多久?
      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是若是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看另一方的意愿,或许会宽限时间,亦或许会起诉请求介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基本状况和相关法律条文,希......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一、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1、工资2、津贴3、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何为“商标转让”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办引产证明要什么证件,想要办理引产证明需要到什么证件去?
·大学生就业,你好,你好,我是大四的应届毕业生,明毕业。在德
·你好律师:我父亲是参加过抗日战争的离休干部,20184月因病去世,一次性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分
·我该怎么做呢?,本人与某男于2003年结婚
·长安单排小货车家庭用五了报费有补贴
·儿子人已去世,既然有遗嘱,,媳妇为什么还起诉91岁老丈人。
·另外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手变残疾我该找谁赔偿?,我于.11.9和几个朋友在一家火锅店聚会


推荐律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热门城市

·通化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绵阳律师
·
齐齐哈尔律师
·
福州律师
·
宁德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湘西律师
·
贵阳律师
·
固原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潍坊律师
·
菏泽律师
·
日喀则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