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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一旦经营不善,经营者首先想到的就是股权转让,这样可以减低一些损失。但是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这方面得到问题好事比较复杂的,一般人都很难理解。所以今天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了解。 一、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受让的境内企业(即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若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三、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收购方的所得税计税基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问:居民企业间发生股权转让,转让收入何时确认?在何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在转让行为完成时还是在会计年度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因此,企业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应当在当月(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四、非居民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以何种币种计算转让所得? 非居民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四条的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则其来源于中国境内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减按10%税率征收。 六、股权转让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权转让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综上所述,我国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按10%税率征收。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应当在当月(季)申报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并且股权转让双方在境外交易的,那么需要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多的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公司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策略,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那么,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兼并的有关事项。企业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1.规避风险---稳健经营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使交易风险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2.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某知名咨询公司曾经按照法律经济学(国外一门新型的...... ·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问题? 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问题?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教育机构都用聘用报保安,这些保安有些是自主招聘入职的,但大部分是由保安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所以保安服务公司的市场还是比较大的,不少企业想改制为此种形式,但难免存在困难。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困难?1、忽视了利用市场配置保安资源的作用,加剧了蓬勃发展的保......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数量是很庞大的,但是所有的公司肯定都会有法人,法人基本上就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了。法人对公司是很重要的,一般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法人来进行解决。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一般都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并且有相应的公司章程和法人章。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营执照的签发条件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判刑之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不能用来抵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后,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自首可从轻处罚。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实践中,公民要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话,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称之为侵权责任。那么您知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吗?这可是判定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下面,就让我们为为您解答......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人们在满足物质需求后,越来越注重精神需求,近年来我国游客数量呈现出有增无减的态势。很多游客由于对旅游胜地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因此,大多会选择报团旅游。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旅游者...... ·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相关程序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使用房屋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不能使用土地,更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开发,因此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具体的相关程序又到底是什么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 相关内容: ·丹阳劳务纠纷律师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 今年我们国家的法律可能对醉驾这方面有一些新的调整,据我所知,也就是要求得更为严格了,那么我们不禁想问醉驾法律如何规定?根...... 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 未成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在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没有建立健全时,我们乃至全社会都有义务保护他们。一些饭店、工...... 一、对于高速路倒车怎样处罚?收费站上高速路口倒车会被直接扣除掉12分,如果是出高速收费站,那么倒车是算违章的,罚款200元...... 欠钱三个月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可以直接要求还款,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起诉处理,具体程序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 酒驾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合理吗?如果属于酒驾一般是不会被判处拘役的。(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不是必要的文件,必要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三种是申请专利必备的...... 离婚夫妻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是能证明是一方债务的除外。在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 相关法律问答: ·人被抓进了镇江看守所几天了,他有心脏病,担心没有药了,怎么能 ·各位律师精英:我与丈夫结婚四年,生有一女,由于感情不和,丈夫主动提出离婚,请问孩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车子一直在我名下,他不愿 ·五金补贴,我是4月6号开始去上班的 ·借款有担保人(工厂 效益好) ·买了社保,还要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离婚判决书下 就可以结婚么,还是要多长时间可以结婚 ·张律师,新年好!想咨询您一下,我给别人垫付了5400元的调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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