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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他人能否拿着自己的欠条及委托书去帮自己讨债?我认为,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因此,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 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四、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____ 地址(英文):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1、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2、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 3、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4、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5、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6、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一份;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6、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要是债权人需要委托他人讨债的话,建议此时不要委托什么讨债公司,这些公司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来讨债的,弄不好还会将债权人陷入困境。若只能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来讨债,建议找正规的债权债务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相信事情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一、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1)、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公司注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那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是就由此消灭了呢?这样对企业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一件事。那么,究竟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公司冲减借条是需要写情况说明的;对于冲减是针对于收入或者费用之间相互抵消,冲减可以部分冲掉,也可以全额冲掉。债务互抵消的情形有:(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2023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仲裁适用的范围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行列,一个公司的创立单单靠一个人是不能壮大起来的,它需要多方面的融资,然而融资以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也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股权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那么公司融资股权分配有哪些分配原则......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形式的规定。复议申请形式,是指公民、法......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上诉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浙江、上海、福......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赔偿应该怎样办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调解是否能结案?交通事故轻微伤调解是能结案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 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 约定合同付款后生效是否可行?约定合同付款后生效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仲裁时效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 人民法院起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时候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完成。当事人在向法院提...... 诈骗罪对于我们来是不陌生的,我国对于诈骗罪也是一直在严厉的打击,因为诈骗罪是严重的危害着他人的身命、财产安全,那么经济诈...... 相关法律问答: ·美国投资资金还还宁波本人 ·你好律师!我公司有个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安公司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空坠下。造成骨折!现在医院治疗!想了 ·拆迁的有关问题,自小我生活在姥姥家 ·可以把这20万贷款转到新买房里面吗? ·交通事故导致腿被 撞断 ·我是租地建厂房的,如果到期了又不答应续租可以叫租地方补偿吗? ·1监区探亲时间是周几 ·你好,我车停在停车位了,就是没按照箭头方向停,这也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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