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虽然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范畴,但是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依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民事赔偿标准来确定。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赔偿程序
  1、法医鉴定。
  2、法医鉴定出来后双方协商赔偿。
  3、协商打不成一致后由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判。
  4、如果是法医鉴定是轻伤以上的可以判刑,但是轻伤轻微伤存在一个调解环节,如果轻伤调解不成就会对嫌疑人进行刑事诉讼。
  在传统思想中,追究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就不能获得赔偿了。所有很多被害人为了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都在受伤后与行为人私了。但是实际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存在,就是追究了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保障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和机会。以上就是对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的具体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

·2023无期徒刑是多少年
      虽然罪犯因为罪大恶极而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机会,这样就不会在监狱坐牢一辈子。而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而是要求了最低服刑期限的。那究竟2018无期徒刑是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期徒刑是多少年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贿罪如何处罚
      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实行不公平的竞争,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行贿罪的构成......


·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说到轻伤害量刑问题上面,需要注意,在我国只有行为人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给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害的话,那才会构成犯罪,此后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


·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这两个词可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都在电视上、杂志报刊上看到过,但是,大多数人都会问,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我们今天就好好的给您普一下法。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的概念。一、什么是有期徒刑缓刑1、通俗的说: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


·绑架罪能判几年,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最高刑为死刑。在我国,最高刑能量刑到死刑的只有寥寥数种罪名而已。所以,正确认识与理解绑架罪很有必要。本文就“绑架罪的认定”与“绑架罪判刑”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何认定绑架罪1、客观方面:(1)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一、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


·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会怎么判刑
      对于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如果同时符合条件的话,那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判决的。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被判缓刑,至少有机会不再执行刑罚。那要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要怎么办才好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要怎么办才好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一些急需资金的个人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流程简便,但是民间借贷利息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要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



·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功辩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说起来就很拗口,该罪名是《刑......



·兴化市看守所
    江苏省兴化市看守所位于泰州市兴化市兴泰公路南12公里刘陆村,俗......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我们现在使用的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我们对土地的存在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我们购买的房子也是有产权的要求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我们为您分享如下。(一)土地使用......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入职手续,办理入职的时候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楚。而有些单位并没有为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就要求其上班,提供服务。那么入职和不入职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


·什么是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


·合同传真、借条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


·劳动合同终止之手续办理
          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需要与别人交接工作,并将自己的工资与财务部结算清楚。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有哪些法律后果拖欠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目前仍然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因此走上极端道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拟上市公司股权设计
·你好。高律师有人赖账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办
·铜仁市碧江区看守所怎么走啊?
·收养的孩子如何做放弃抚养证明
·我想诉讼离婚,但是男方在坐牢,并且不知道在哪里,怎么办,想找
·邓律师,你好!你律师事务所电话咋都打不通?
·我爸在一家水产加工食品工作了十几年,老板也没有跟我爸签订劳动
·律师你好,我在2020年6月19号用微信转账借给我朋友一万块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热门城市

·崇左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衡阳律师
·
韶关律师
·
陇南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沧州律师
·
怀化律师
·
海南律师
·
北海律师
·
运城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阜新律师
·
宝鸡律师
·
防城港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