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是一定要托管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私募基金是一定要托管吗 一、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自199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我国出现基金托管人;2001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4月,新《基金法》颁布实施,除商业银行外,允许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托管业务;2013年6月,证监会颁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基金法》的规定;截止2016年3月,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共42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二、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关于私募基金是一定要托管才可以吗这个问题,其实,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是我们进行私募基金的托管的话,必须要找专业的基金托管人才可以,而且,对于基金托管人来说,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托管,不得违反相关的规定。
  
  
  ...

·还没有文章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通过收购其它公司的形式,来提高行业地位,增加竞争力。被收购公司可能对外有债权债务,那么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购买公司后债务谁来承担?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损失颇多。受害人如果能注意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自己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大的保护,那到底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么?当然,谈到交通事故,就离不开事后的索赔,那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如何索赔?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


·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具体怎样收费?
      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具体怎样收费?申请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通常,我国对商标规定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允许到期之后办理续展。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


·外企代表机构可以被列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11条的规定,外企代表机构不具有用人单位的资格,只能通过外事服务单位为其派遣劳务人员的方式来聘用中国雇员。但是,根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8......



·买房人可以同时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和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吴丁亚律师提示裁判摘要: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交......



·南京离婚律师起诉书
    南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南京离婚律......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


·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有的时候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会安排员工在本来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其实也就是延迟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虽然大多数员工都会听从安排进行加班,但也有因为私人事情不愿意加班的,那此时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么在我国,男女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必备条件1......


·申请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必须的么?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工作而受伤的案例越来越多,在提醒您在工作的时候要注意安全的同时,也要让您在工伤发生后要注意一些事项。很多刚进入职场的员工对于工伤的相关知识不太了解。比如说,申请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必须的么?工伤认定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怎样确认?......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不能隔断的。也就是说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双方仍旧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二、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一)根据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人身损害赔偿......


·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存在于劳动的过程中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都有哪些呢,这也您比较想了解的问题,劳动的关系的主体离不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也在做出相应的调整,到底怎么调整,可以看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私募基金是一定要托管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余额抵押,你好!一企业买了一块地
·在镇宁县出的车祸,开车者全部责任,如果出事方还没有解决事情会
·家庭出现小3 要离婚 有小3的事吗
·异地离婚。快速离婚。双方已同意。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给一个人借了款,有利息,现在我想找他解决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
·交通事故,因为我爸没有驾驶证被超车的人撞伤
·人身损害赔偿该由谁出?,在工厂上班因工作原因被打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工厂以人身损害赔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热门城市

·万盛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林芝律师
·
红河律师
·
福州律师
·
宁德律师
·
恩施律师
·
潮州律师
·
成都律师
·
临沧律师
·
达州律师
·
新星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丽水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石嘴山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