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分析?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考试作弊的情况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为别人实施作别行为提供了作弊器材或者提供其他不同程度的帮助的;第二种情况是为别人即将实施考试作弊作为时,你向他人出卖或者提供试题以及答案的;最后一种情况是自己代替他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级别的重大考试的,包括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今天,的我们为你简单整理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相关问题。
  
  一、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
  新的修正案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提升。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处罚。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二、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最高判刑7年
  修正案加重了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考生报名考试信息中包含了部分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因此,考试组织机构在合理使用考生信息的同时也必须做好考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但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取考生信息以谋取暴利,严重扰乱考试秩序、侵犯考生个人利益的行为将受到刑罚处罚。修正案加重了对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公民个人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惩处力度,其中量刑由4年以下有期徒刑调整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参考处罚加重
  修正案新增了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新的条文明确,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也为惩处用虚假信息报名考试、替考等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非法助考最高也可判刑7年
  修正案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新的刑法修正案细化了专用间谍器材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名称,并且在原来的量刑基础上,增加到最高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对于打击非法助考团伙,维护考试公平又是一件有力的武器。
  新刑法考试作弊中替考和被替考的双方主体都会构成犯罪的事实,同时也对非法生产、销售各种专业器材等非法助考的行为规定了最高刑期。在作弊入刑的情况下,法条对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参考、替考和非法出售、窃取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规定了加重处罚的行为,刑期的提高进一步威慑不法分子利用作弊行为进行非法盈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提醒您,对个人信息提高警惕,拒绝违法犯罪的作弊行为。
  
  
  ...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能不能缓刑
      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包括了五种具体的刑罚,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要是罪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此时有可能被判缓刑。那要是罪犯被判拘役能不能缓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我国的刑诉法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进行着调整。刑诉法中对于刑事案件审理,侦办过程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一、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刑诉法解......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了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知识产权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或恶劣程度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但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罪中包含了较多明确的犯罪,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中通过介绍法条的形式,告诉您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


·抢劫罪的转化犯如何成立
      通常我们熟知的抢劫犯罪基本都是因为,行为人在当场对他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从而强行抢走其公私财物。但实践中,也会存在抢劫罪的转化犯,即从其他犯罪转化为抢劫罪。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抢劫罪的转化犯如何成立抢劫罪的转化犯是指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在一定条件下应当以抢劫......


·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诈骗是刑事案件;诈骗罪的追诉期为20年,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则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如果未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不再追究;20年追诉期的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都切实的考虑到了实际的征地情况,合肥也根据实际要求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了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工作有依据,补偿标准有依据,但是具体的标准如何,可......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一、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词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经验谈1、不要轻易做无罪辩护,可以更多考虑做罪轻或者从轻处罚辩护。一个案件,经过公检法三大部门中侦查、预审、法制、逮捕、起诉、刑庭等六大部门十多人甚至二十多人审查,不会有那么多无罪案件。......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随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国家为了使土出让金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使用,出台了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那么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我国......



·吉安医疗纠纷:刘XX等人诉南昌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江西白鹭律师事所依法......



·江宁工伤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工伤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在获得国家和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时候,我们就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了,办理相关的证书往往不是免费的。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是多少?下......


·雇主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
      雇主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一、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雇主对雇工行为的侵权法律责任,可根据雇工行为的侵害对象分为两类。第一,雇工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第二,雇工行为造成自身的损害。不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雇主都对其后果承担法......


·伪造存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么?
      现在很多老百姓手中都有银行存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的特点,骗取存折中的钱。更有甚者,通过伪造存折到银行行骗。我国刑法中经济诈骗的罪名有多个,其中包括信用证诈骗罪。那么伪造存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么?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在很多人的心中,法庭是一个相当严肃、相当神秘的地方。有着威严的法官和严肃的陪审团。在法庭上为社会的公正做出努力。那么在法庭上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是什么样的呢?这次我们的话题就是开庭审理人员组成。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
      1883年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一项知识产权国际性保护条约,这就给世界各国科学技术的交流带来诸多不便。例如,1873年奥地利政府在维也纳举办了一个发明国际展览会,但世界各国的许多厂家担心自己的发明得不到保护而不愿参加,从而导致奥地利政府专门制定......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公司法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公司法人如果要变更的话,代表着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质等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在公司法人变更的时候,肯定对企业内部要进行一下调整。所以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公司法人发生变更的话,可......


·借多少钱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资金的一种犯罪行为。通常非法集资的涉案金额巨大,对于受害人的经济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许多人担心自己向周围亲友借钱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借多少钱属于非法集资,其实非法集资是有很明确的界限的,与一般......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为了发展,会设立分公司,在企业发展之后,为了拓展业务,会设立分公司,就我国市场而言,设立分公司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在分公司设立之后,若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注销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分析?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经济纠纷 等等等等等等问题
·我们这是合伙吗,我和一女因为有暧昧关系
·二手房 居间协议纠纷,律师
·文件信函发给对方拒收怎么办
·我爸在本月16号被人打伤,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都放假,我该怎么办
·姚律师好!
·保底费还能按每年付一次要回吗?
·拆i迁,你好我们这棚户区改造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热门城市

·静海区律师
·
新余律师
·
临沂律师
·
枣庄律师
·
万宁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辽阳律师
·
通辽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酉阳县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黔东南律师
·
昌都律师
·
池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江苏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