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由于我国房改政策在房改进程的不同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政策,因此,如果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要注意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已与原单位确定了如何按比例分成。
  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为了维持单位人员的稳定,与职工签订有服务合同,原单位还有优先购回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该房子的出售。当前对于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一般还不允许上市出售,因此对这类房子一定要确认有原单位同意出售才能放心购买。
   二、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相对于一手房来说,二手房涉及到卖房人、中介以及购房者三者的利益,且二手房是被使用过的,其质量以及产权等方面的问题都比较难以查看,因而二手房交易比一手房交易更容易产生纠纷。为了避免在买二手房时陷入卖房人设定的购房陷阱,遭受损失,您在购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必要时要及时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避免遭受无谓的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虽然房地产市场一直热度高涨,房价也居高不下。但是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买房子仍然是头等大事。购买商品房当然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需要备案。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流程呢?律师为您解答。一、备案流程: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将有哪些?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买房子贷款条件是什么?
      大多数人在打算贷款买房时都会想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不知道如何办理和该准备好哪些材料。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以供您阅读参考,期望对您有帮助。付了首付,签定购房买卖合同后,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购买!一、贷款条件、贷款成数、还款方法(一)贷款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此时也就是向银行贷款出来支付给开发商,然后自己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数额来偿还银行的贷款。那一般公民按揭贷款买房注意什么呢?这关系到自身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1、提供真实资料。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建筑队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这样在雨季的时候,才能避免被水淹。在工程质量方面,国家有相应的验收规范。那么,地下工程防水......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一、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照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



·福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网络预约系统开始运行
      为解决福州市市..和第二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排队等候时......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在广东省珠海市梅溪,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公安城......



·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而江苏省关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由以下规定:根据《江......


·创业板历程
      创业板推出十年历程回顾2008年1月17日,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2001年11月,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2000年10月,......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
      生活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儿女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有时也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形,如果儿女先于父母死亡,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那么,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代位......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护......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五,综合裁量法
      这是实践中法院较多采用的方法,其往往综合获利情况、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因素、当前经济形势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综合裁量法同估算法有类似之处,但是这两种方法仍有一些细微差别。除前文指出的计算原则区别外,估算法通常是由守约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估......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供你参考。一、广......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一、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您......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了解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呢?对于该问题,为您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合同合理吗?,我是分包外墙刷涂料的
·以房以抚养费,可以吗?,我*人被判刑了
·请问离婚分居已经两年多可以离婚吗
·我是一个工厂里的一名员工!我是第二次进这个工厂了!因为有以前的朋友在这san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男方起诉离婚
·我在公司做了16,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公司不忙了,公司找理由让我们辞职
·2018新劳动法,关于累计工作,是指在当前单位累积工作还是自第一次参加工作开始,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都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热门城市

·烟台律师
·
崇明区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西城区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淮南律师
·
大庆律师
·
深圳律师
·
黔江区律师
·
恩施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汕尾律师
·
琼海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毕节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