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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临时工一般也是需要签订的,来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都包含哪些条款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合同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 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签订执行 第五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招收管理 第十条 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一、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二、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三、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 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 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 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 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二、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综上所述,在上文中,我们主要是为您介绍了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的条文中的内容,另外,我们要注意,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我们最好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好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弱电工程合作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弱电工程合作协议的范本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像空调、冰箱,电扇等等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这类用电量称为弱电。由此可见,弱电的使用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点点滴滴。为了规范弱电工程双方的合法利益,双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相关合同。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弱电工程合作协议的范本是什么作出具体解释。弱电......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 ·关于工作经历证明怎么写 一、工作经历证明书范文一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以上经历表明该同志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特此证明。单位盖章...... ·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扩张的脚步也在逐渐加快。而在扩张过程中,劳动力缺乏是大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为了解决人手不足以及降低人工费用等问题,许多黑心企业暗地里对童工进行招聘。那么,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接下来,我们为你作一个简单介绍。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的,那么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也是劳动者再就业以及享受失业相关政策的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一旦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 ·在金融市场上,证券交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证券交易因为人 在金融市场上,证券交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证券交易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紊乱的话,会给金融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并且也会造成大量经济的损失。我国法院对于这种现象是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编造并传播......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允许交易的,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在购买了之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而调解不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就算买了小产权房,也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一些与商品房...... 相关内容: ·苏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在哪个地方?位置如何导航? 苏州市共有四个看守所,分别为..看守所、第二看守所、......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妻法定财产制具体分为哪些方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 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信息量巨大、作用广泛,无论衣食住行,都与之关联,可谓“无证寸步难行”。关键便在于,生活中有太多丢三落四...... 一、夫妻双方财产连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当夫妻双方离异时,不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是有探视权的。今天我们这里就来分享中断探视权是指哪些情况可以行使?当夫妻双......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争取抚养权是否好就要看双方是否愿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 ·祖孙之间是否由抚养、赡养义务? 据《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祖孙之间抚养...... 相关法律问答: ·在不是出租房的情况下双方写下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效果 ·民事纠纷还是诈骗 ·六月30号下午1:00左右,左手食指机器压伤。 ·诉讼案成结不?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 ·还未出生的婴儿可以认领吗? ·老师,您好,我在跟朋友打篮球的时候发生碰撞,他的牙齿撞在了我的头上,牙齿断裂了。需要一万多元修补牙 ·请求各位高手律师解惑答疑,越详细越好。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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